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楼主你好!企业收到借款做分录:假设1500000元做: 借:银行存款1500000 贷:长期借款1500000; .每月计提利息按借款用途资本化做 借:在建工程--厂房扩建 7500=( 1500000*6%)/12 贷:应付利息 7500 如果是每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做;借:应付利息 22500=7500 *3个月 贷:银行存款 22500
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自产产品用于自用不需要视同销售,所以不需要计提销项税,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即可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厂房,增值税是“视同销售行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是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的,就是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库存商品—××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厂房设计费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先记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价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公允价,即售价计算增值税)
1、如该厂房未予完工,那么,可将该支出一并纳入厂房工程(固定资产)原值进行核算,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如厂房已完工,那么,可视该费用开支金额大小而定,金额较大应予资本化的,则应计入厂房原值(借记固定资产)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如费用较小的则可以计入当期期间费用当中(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相应科目),以上的贷方一般为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自建厂房属于非应税项目.因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在会计科目上,自产自用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在建工程-厂房贷:产成品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在计提销项税时,要按照同类产品的售价作为依据,即:成本转账、售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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