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试用期未转正有补偿吗_试用期不转正有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30:54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故意延长职工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合同,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82条、98条之法定,用人单位应对滿一个月试用期的职工签订正式合同。用人单位拖延职工...

用人单位故意延长职工试用期而不签订正式合同,是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82条、98条之法定,用人单位应对滿一个月试用期的职工签订正式合同。

用人单位拖延职工试用期,职工应依法请求劳动仲裁,并要求赔赏。按超过试用期时间计算,应得到原工资的双倍数额赔赏。

劳动者劳动光荣,但不能劳动被宰。依法违权,是当代职工的社会责任!

不合理也不合法

1、从12月3日入职到第二年的3月12日被告知不能转正,期限已经超过了试用期的三个月时间

2、试用期到不达用人单位的要求,需要解约的,需要在试用期结束前通知员工

3、延迟转正就是延长试用期,公司需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4、赔偿标准为,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进行赔偿

「红哥观点」过试用期半个月,我的理解是试用期已经通过,属于正式员工了。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关键是看是否因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才能认定是否有赔偿,怎么个赔偿法。

过失性辞退,公司无须任何赔偿。

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可即刻辞退劳动者,无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过失性辞退,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就是有明确、合法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比如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要有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形,比如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等具体情形,否则就会因缺乏操作性而失去意义。

无过失性辞退,公司需承担最多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的待通知金。

在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和客观情况的需要,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提前通知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这3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提示:如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要有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培训过程的证据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为什么最多只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

试用期一般为1到6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过试用期半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最多为6个半月。计算补偿年限时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补偿1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最多只有1个月。

公司违规解除辞退劳动者,最多可获得2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

不管公司是过失性辞退还是无过失性辞退,如果劳动者不认可,且得到了劳动仲裁的支持,那么公司就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在公司最多工作了6个半月,经济补偿金只有1个月,所以2倍的赔偿金也就是2个月的工资。

综上,过试用期半个月,被公司辞退,如公司辞退理由充分,只要给你结清工资,即可。如认为辞退理由不充分,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有个差不多的赔偿,顺顺气就算了。为了最多2个月的赔偿,而去申请劳动仲裁,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精力,更重要的是在该行业中消减了你的职业信用积分,得不偿失!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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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不被转正,表示你没有做这个工作的资格,没有补偿!

1、如果公司能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公司是可以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可以要求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不转正是没有赔偿的,试用期就是企业和个人一个双向考察的阶段,试用期满双方意愿一致才签订正式合同。

1、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自动转正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若是因为企业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在员工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在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而企业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企业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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