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使用权和禁用权。所谓使用权商标权人的专有使用权,即商标权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内有权使用其注册商标,而禁用权则是指在商标权人有权制 止任何人在与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 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使用权和禁 用权是商标专用权的两个方面,使用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积极功能, 表明商标权有权使用其注册商标,而禁用权是商标专用权的消极功 能,表明商标权人有权制止他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混淆使用。需要注 意的是,商标专用权中的使用权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而禁 用权的范围要大些,不仅包括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还包括与之 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不仅包括注册商标,还包括与之相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比商标专有权的范围广泛。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到所有的产品上都不能使用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商标禁用权是指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不得使用其注册商标,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商标权人有禁止。商标禁用权范围大于专用权范围,商标禁用权与专用权关系密切,研究商标禁用权对打击商标侵权和商标管理具有一定意义。
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对其注册商标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其效力范围比专有使用权的效力范围要大得多。法律不仅赋予了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且也赋予了商标权人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予以使用。也就是说,商标权禁止权的权利范围,已经超出了商标专有使用权、转让权和许可权的权利范围,将不法利用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也纳入到了保护商标权所涉及的范围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用商标禁止权理论认定使用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只要界定出注册商标禁止权的范围,就会对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作出明晰、准确的判断。
商标注册之后大家可以依法享受以下这些权利:
1、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它的范围包含核准商标的核定商品,但是不包含商标类别未注册的商品。
2、许可权当申请人拥有了商标专用权之后,便可对该商标进行合理的支配,许可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在不想继续使用商标之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将商标进行售卖或者转让的形式,注册人享有转让的权利,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与受让人签订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转让合同,而且需要在当地商标局进行商标转让手续,经过商标局的审核之后才算正式完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