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见被害人吗_辩护律师可以见被害人家属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7:01:35 人阅读
导读:法律赋予律师取证的权力,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

法律赋予律师取证的权力,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诈骗类案件公检法三家都不建议被害人(被诈骗人)委托律师维权,这符合当前的刑事政策和对该类案件刑事审判的习惯作法。

由于刑事犯罪案件在公诉过程中,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是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来完成的,被害人往往插不上手,因此,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审判过程,维护因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直接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

那么被害人因诈骗损失的财产在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呢?被诈骗了,损失肯定是存在的,那为什么不通过民事诉讼去追偿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在刑事侦查起诉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即通过刑事追脏(被诈骗的款)方式来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如果被诈骗的款通过刑事手段都无法追回,无法维权,那么靠民事诉讼不可能实现权益维护,因此,法院不支持将该损失列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因此,在该类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都不建议被害人委托律师,因为是通过刑事追脏的手段来维护你的权益,这个律师基本插不上手。当然如果你需要咨询或办理其它相关法律业务。你是可以自己委托律师,代你与公检法打交道,这个在实务中不多见。

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即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2000年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集资诈骗所受损失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即便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也是不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原因在于代理人只是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参加诉讼,其诉讼权利的基础是附民原告,而会见被告人嫌疑人,向被告人嫌疑人核实情况,形成辩护意见,是辩护人的权利

律师代表侵权人或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勾沟,表达对方希望达成谅解或赔偿和解的意思,是可以的,受害人如果不同意和解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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