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为什么不能签_1999年保密协议是什么梗?真有此事?

作者:admin
左侧宽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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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真的不能给你妻子看手机。人必须诚实守信。我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你妻子要看你的手机呢?我从来没看过我老公的手机,因为我知道他爱我,我也相信他。希望你以后多关心她,让她知道你是爱她的,如果你胸怀坦荡,全身心的爱她,她又怎么会想着看你的手机呢?

谢邀!

既然是“保密”协议,就必须严格认真执行落实。最基础的保密就是企业公司的“商业机密”。“保密”含慨的范围广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公司都有于之相配套的“保密”条例,例如:军工企业(包括现在的民营企业只要获得军用品设计生产制造的行业)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从企业到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即便是大名鼎鼎的美国“波音公司”保密措施更是执行到变态状况,波音公司在关键项目上员工之间都是一对一的相互监督、连上厕所都被监督……这都是必要的执行“保密”协议的案例。

只要是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合法企业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行业“保密”协议,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保密条例”不存在违法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任何一个行业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基本常识!任何一个行业和企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也不可能超越法律法规条例。毋庸置疑!







你好,我是Sir聊HR,专业解答你的职场疑问。

我告诉你,离职签保密协议是没用的,你可以直接拒绝的。你的公司连五险一金都不给你买,而签保密协议是需要支付保密费的,那么你的公司更不会给你保密费,这种不对等的要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直接拒绝。还有就是即便你签了,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我倒是建议你不要写因为自己的原因主动辞职,而是要利用公司的违法行为(不缴纳五险和公积金)据此理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和公积金,还可以额外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我这样说是有法律规定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需就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在这个企业干了多少年,公司就要支付你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给你支付的话,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至于五险和公积金的补缴,你需要分别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投诉,到社保局主张公司补缴五险,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张补缴公积金。

至于辞职的时候签订保密协议,我建议你明确的跟公司说明这个问题,指出签订保密协议就要支付保密费,不给保密费就不用签。

总的来说,你有很多的应对方法。如果你想追究公司的补偿,那么你就可以去投诉维权;如果你不想要补偿,你就把这个说出来换取公司不要求你签保密协议,他们是聪明人一定会答应你的,因为无论如何你吃亏他们不吃亏。

记住,公司不给你交五险和公积金是违法的,公司要求你离职的时候签订保密协议但又不给保密费既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你把这个说给人事部门听,他们是不会为难你的。因为他们敢为难你,你直接去告公司,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的。想不想维权就看你自己的了。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觉得可以,记得“打call”。

1999年保密协议是什么梗?真有此事吗?

我真不清楚99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一丁点关于那一年的记忆。

据说99年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外星人侵占了地球和我们人类展开了“大战”,并且这场“大战”还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为了打赢这场“战争”,上到天上的神仙,下到全国的所有人民都来帮忙,经过了几天几夜的大战,我们终于获胜了。虽然外星人失败了,但是他们却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把没有参与战争的那些人的记忆消除,只保留参与了战争的那些人的记忆,虽然他们的记忆可以保留,但是必须要签订一份协议。

至于这个事情是真是假,就无从得知了,签署了协议的那些人不能讲出来,没有签署协议的那些人早已经没有了记忆,这个协议就像个谜团一直存在于现在。

我感觉这是假的,假如我们真的与外星人发生过战争,那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发现过任何外星人的轨迹呢?再说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仙的存在,所以我认为99年那件大事一定是子虚乌有的,只是人们随意想出来的故事而已。

结束语:我认为这个故事,只是那些人搞的“恶作剧”而已,目的就是想要哄骗一下那些不知道这件事的那些孩子,又或者是某位大神想要一展文笔,才会编造出这样一个充满离奇、充满神话色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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