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灭火器喷人算故意伤害吗_怎样算故意伤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3:43:55 人阅读
导读:十万火急的情况可以直接喷射,救人要紧啊。最好不要直接喷.原因:1.如果误到人的眼、口、鼻内会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口腔粘膜损伤。皮肤接触有的会发痒。另外,如果身上...

十万火急的情况可以直接喷射,救人要紧啊。最好不要直接喷.原因:1.如果误到人的眼、口、鼻内会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口腔粘膜损伤。皮肤接触有的会发痒。另外,如果身上着火,喷到皮肤上因干粉灭火会形成玻璃状结膜,这样结疤痕是少不了的。能喷人身上的,是家用或者车用的,最好选用水基灭火器。

氢气会爆炸的!不专业不要乱说,是压缩氮气。干粉对人体皮肤和眼睛有伤害,对精密电器设备等有伤害,图书馆、工厂车间设备怕伤害的都不用干粉灭火器,用的是二氧化碳灭火器。地铁公交车动车火车怕伤人都不用干粉灭火器,用的是环保水基灭火器。

关于这种事情,米哥就事论事来说,最后只是拘留杭州抽烟的男子,算是轻的了。米哥针对现在社会这种现象,想要说几句:

任何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要重罚

也许这些新闻报道还历历在目,一个烟头就会造成森林大火,一个烟头,引发高速列车停运

......

就是这些人的安全任性的问题造成的。试想一下,加油站是什么地方,防火重地,汽油挥发在空气,一个碰撞的火花,都可以引发油气燃烧爆炸,整个油站可能被毁,油站工作人员,其他加油的顾客都可能被你害死,害了多少无辜的人。这种人叫什么?害人精!如果只是你想死,你可以开车去撞山,你可以开车跳河。不要在有其他人的地方搞这种明知危险的行为。所以针对恁意妄为的人,一定要重罚,让所有与他有同样想法的人感到害怕,不再敢这么任性。

因小错铸成的大错大祸,你承担得起吗?

有些人认为就抽一烟,加油站工作人员就用灭火器,冲他一顿狂喷,做法很过分!我想大家也许还没忘记,去2018年10月28日成都公交坠江事件,仅因为个人过错坐过一站,本来很小的一件小事,但她去扭打司机,大家也认为无太过错。结果15个人为她陪死,惨呀!试想一下,如果事故真的发生了,后悔有用吗?后果就因为吸一只烟而己,你能承担得起吗?所以米哥赞成对那种置他人生命安危不顾的人,必须好好地教训他怎么做人,好好尊重他人!

关于这个回答,肯定很多人会喷,来喷吧,至少让大家惊醒,敢于与那些只顾自己一时之快做斗争!

谁都知道水火无情。加油站禁烟止火哪个司机不明白?烟瘾再大离开加油站爱咋抽咋抽,在加油站附近打手机抽烟本来就危险他还不当回事,做为加油站员劝阻无效采取紧急措施完全正确!防患未然不能忽视,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就不是你司机一个人的事了。所以不要知法犯法,不听劝阻不算啥英雄好汉,在一个小小的加油站用不着充没人敢"撑你"的架势。好汉不会在几个女工面前逞能。

一次有个朋友车刮了让我帮忙处理一下。我看是油箱口附近刮个口子,我只能给他敲巴敲吧,把油箱口用布堵上简单地点了一下没敢滿焊,帮忙的事一旦引发火灾油口直对我的面部不把我毁了吗?所以谁也不能忽视安全!

婚闹到底是习俗还是陋习,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本该喜庆、美好的婚礼,为何会被蒙上阴影,甚至沾染血色?这起事件中又出现了亲友团在婚礼现场拿灭火器狂喷新人的事件发生,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现场迅速被白色粉末笼罩,干粉灭火器不可对人喷过量吸入其喷出的粉末会给人肺部带来不可逆的损害,甚至可能致人死亡。

婚闹为何受青睐?

婚闹本是对于结婚的一种恶搞,“闹”不是不可以,但是失去了底线,也就随之变了味。曾经看过新闻报道婚礼现场亲友拿灭火器喷新郎的,新郎由于吸入过量粉末,当场窒息,送医急救,差点喜事变悲剧。从旧时的“闹洞房”到如今的“闹婚”,都是以祝愿、祈福为出发点的,里面既蕴含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也有幸福美满的意味。“闹一闹更喜庆”是不少地区人们的共识。婚礼上一般都有热闹热闹的习俗,比如新郎去迎亲,伴娘团堵门,进门后恶搞一下新郎和伴郎,但是大家都是有限度的,因为大家从心底都想这对新人可以顺利完婚,是抱着祝福心态的,而新闻里那些不和逻辑的婚闹,纯粹就是给新人添堵,捣乱的。

婚闹易变成违法犯罪

很多人并没有把“婚闹”和可能造成的违法犯罪后果联系起来,所以即便有些“出格”的行为,也会认为理所应当,甚至基于此种认识更加肆无忌惮。比如迎亲车队遭遇拦路,索要钱财时有发生,其实这就是变相的抢劫。对闹伴娘的行为法律对超过合理界限的不是没有相关定。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婚礼,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因珍视和珍惜而得来的幸福,绝不仅仅是喜结连理新人心安,而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故意伤害,多为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也就是派出所处理,一般打了一巴掌,踢了一脚,或者把人推倒,这些个发生了肢体冲突,吃得亏的人为被害人,此类案件,经过派出所调解,相互谅解一般赔偿个三百二百的就有事了,但治安罚款是逃不过去的。

至于骂人,那就不算数了,但你骂的要是哑巴,同样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所以劝一些人切勿冲动,冲动是魔鬼,所以吃亏的还是爱冲动的你自己。

题主所描写的,一开始你的父亲先被人打了一巴掌,此时还是受害人,如果此时你的父亲拨打110报案,那个老太太恐怕就要破点财,为你的父亲做补偿。

可偏偏这你的父亲,却把对方打坏,事后是很后悔,可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只能够在调解的时候,接受受害人提出的补偿要求,如果对方狮子口大开,无法承受,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

其实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做详细调查的,分清主次原因,以及事件的经过,在场的证人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证人失实,公安机关也会用侦查手段,弄清事实原委,所以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的态度,取决于对他处理的轻重。

不过在法庭上是不支持狮子口大开的,法庭会根据实际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最后的生产伤残鉴定结果,而作出补偿判决,如果你的父亲表示服从判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并有悔过表现,一般都只能判缓刑。其实法庭的判决,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这里指的是轻伤。

如果要是重伤害,而且没有赔偿能力,那就对不起了,只能在监狱里服刑了,其身体恐怕在5--10年之间。

并非我在信口开河的胡说,因为这样的案件在我的身边发生过,我们邻居的一个年轻人,平时就劣迹斑斑,被私人聘为保安,实际就是个打手,因为冲动把人打成重伤,由于没钱赔付,被法庭判了十年,最后卖掉了他唯一的房产,陪给人家才出狱,在狱中白白的呆了五年。而他的老板却把责任的推的一干二净,声称我没有让他打人,我不知道他爱打人。

最后他的老板只承担了连带责任,而他本人却吞下了这一苦果。

所以冲动只能自食其果。

这个要根据伤害的程度来判断,如果构成轻伤的,就可以追究起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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