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_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7:24:04 人阅读
导读: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得根据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款来源等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第一,全款房。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

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得根据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款来源等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第一,全款房。

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且取得了产权证,登记于出资人名下。该房属于婚前购买房租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房进行分割。

2,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取得产权证。此房属于出资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产权证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原则上平分。

4,婚前全款购房,购房合同上写双方名字,如无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有约定,按约定比例分割。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权证上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出资,且不是赠予给一方,另一方权益法院无力保护。

第二,按揭房。

1,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完购房款,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此房不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取得了产权证,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者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登记方承担,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属于支付方。未离婚期间,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如没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无论一方工资或双方工资还贷,均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证婚后取得,离婚时分割原则同上。

婚后取得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应当是婚后财产,还得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由一方个人财产还贷,房租升值,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法院不判决该房屋产权归属,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任意一方另行起诉。

第三,父母出资参与购买的房。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在子女名下,这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2,当事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自己父母出资比例共有。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四,产权证有第三人名字的房屋。

产权证上有子女或父母名字,法院不主动追加第三人,要求另案起诉。

具体法律依据,请详细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的,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应该持有房产的一方名下。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们离婚后的房产本来就在你的名下,所以不需要再过户,是属于你的个人合法财产。

下面我来回答一下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给与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39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应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我,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事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因重其作坊等客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和财产的原则,有协议依协议,无协议,由法院判决。

婚后买的房子需要看出资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离婚后如何分配。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出资人一方所有。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答案是肯定的,不然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谁?

大家都了解,虽然近期的房价没有明显涨幅甚至有些城市的房价还略有下跌,但是自08年至今,以北京的房价为例至少是涨了5倍不止。如果夫妻二人08年结婚,18年离婚,房产增值了5倍不止,增值部门肯定是要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有关房产增值部分的纠纷一般产生在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应该分割。在实务操作当中,一般房产属于登记人,剩余的贷款也属于登记人,并且登记人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谢谢邀请;楼主只给了一个婚后买房,就问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当然得看婚后买房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法律可没有规定在婚姻期间内买的房,就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也是合法。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还肯定,家庭财产是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的婚前财产组成。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就改变了它的归属性质,永远是归个人所有的。

如果婚后买的房,是一方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全资买的,或者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出首付,往后的还贷也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还的贷,这个房产依法完全可以看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与对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除非买房没有约定,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依法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行为。离婚时,可以当做共同财产来分割,各占50%的权利。

如果婚后买的房,是一方用婚前财产付的首付,还贷部分是用任意一方的收入还的贷。那么,首付部分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还贷部分的房产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婚后买的房,是用任意一方或者是用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收入,全款买的房,或者是贷款买的房,只要还贷部分是用婚姻期间内的收入还的贷,无论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单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各占50%的分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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