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有权流转土地吗_土地流转是强制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58:42 人阅读
导读: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假如中国的土地只有三个人种植,一个种水果,一个种粮食,一个种蔬菜,你想想会有什么后果,估计吃一顿饭没有一千都下不来,土地合...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假如中国的土地只有三个人种植,一个种水果,一个种粮食,一个种蔬菜,你想想会有什么后果,估计吃一顿饭没有一千都下不来,土地合并不适合当前中国。什么都和世界发达国家接轨,就是人们收入不和发达国家接轨。什么时候中国的粮食水果蔬菜,都供大于求了,再合并也不晚,目前强行合并只能让更多的人吃不饱吃不好。~~~~~~~~评论的太多,再加几句,不是一亩地一千块钱的事。一千块钱一亩地少吗,不少。大多数土地一年没有一千承包的。钱这东西说白了就是纸,黄金也不是硬通货。粮食才是永恒的硬通货。

镇政府无权强行流转土地,村里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县级以上政府要征用集体土地也必须按法律程序进行。镇政府更无权流转土地,可以向上级纪监部门投诉。

边远农村是真缺企业,养殖业,而应鼓励办企业,养殖业,真不知,为什么要制止,办企业可以吸纳农村劳动力,没有产业发展的新农村,是不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近段时间要给农民创造投资环境和法规,才敢大力发展养殖业,只有发展了养殖业,农村才能真活起来,粮食玉米等才能活起来。例,真实农村修水泥路,也需要出人工费,保护维修费,一个村养殖厂办好了,一个养殖厂出资5000元,哪么14个养殖厂是概念呢?它可以让农村活起来,也可以让城市有保障的供应,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这是三农问题的症结,农民怕的土地后期问题,可以签订有法律的书面文字的保证,这样农民就真的不怕啦。



村民有权不流转自己家的承包地,政府的强迫行为违法。村民可以要求上级政府确认政府的强迫行为违法。

感谢邀请,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农医生为您答疑解惑。

土地流转是近年来的一个新的趋势,农村里很多年轻人进城务工,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土地荒废,很多地方即使人们在辛苦的种植农作物但是往往因为其种植面积小,没有形成规模使得农门的收益很低。为了有效的利用农村里的土地,使农户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将一些土地集中起来,进行有计划有安排的种植,获得较高的收益,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但是农村的土地是不能进行强行扭转的,它必须得是尊重个人意愿。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提出了土地流转的一些相关规定。

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任何的组织和个人是不能够强迫别人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土地的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和自愿有偿的原则,不能强行的进行流转。如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强行流转的现象,你可以向国家的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强行将土地进行流转,你自己不同意不愿意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政府部门反映该情况或者是到法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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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到底有没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


一要看流转的时间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其中第二条中明确指出: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但在1999年之前,城镇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可以按照实际面积或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这就是说,如果流转发生在1999年之前,城镇居民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取得宅基地。


二要看流转的土地

这个比较好理解。流转有效的前提是,这块宅基地本身是合法的,是拿到了产权的或者是可以拿到产权的。

既然是流转宅基地,那它本身就应该是一块宅基地。如果这块地是承包地、自留地等,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的,流转不能成立。

村民、村委会、土地所和镇政府签字盖章,都是过户登记的前置条件,但最终能不能完全取得宅基地,还要以登记机关的确权登记发证为准

就这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流转给承包者不种粮食,国家粮食安全肯定不能保障。

现在农村种地的大都是50至6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在种地,国家稳定土地承包政策的同时,提倡土地流转种粮食,这是好事,既不会有土地荒芜,又能把土地利用起来种粮食保障生活。民以食为天,流转了土地种粮食就必须种粮,不可它用,如栽树、建房、建厂等。必须签订严格合同,镇、街道、村做好为流转土地者服务的同时,做好监管、监督,如不种粮食一是重罚,二是收回承包权。

流转了土地不种粮食会有直接风险,家中有粮心不慌,一日三餐不可一日无粮,如再遇自然灾害,战争风险系数更大!如果靠进口国外粮食那风险更大,毛主席说外国势力一直有亡我国之心,到那时肯定落井下石,不卖给你粮,进口是靠不住的!粮食必须保证自给自足,饭碗牢牢瑞在自己手里。有粮吃要有优患意识,节约每一粮食,做到不浪费光盘行动!为家为国贡献!

流转农村一大片土地,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才具备法律效力,最大限度保证双方的利益?

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表现形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发包方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义须具备以下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坐标、方位、位置)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么根据题主的意思来解读:农村土地流转以发包方(一般指村集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的承包合同。合同必须具备上述所要载明的细则(如双方的名称;负责人或代表姓名;住所;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用途;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在除上述合同必须载明的条款细则外,见证单位(一般由镇农经部门或相关单位)签章;村委会签章;乙方(农户、村民)签章。

这里必须提醒说明的是: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一般由村集体(村委会)与各农户签订,然后再由村委会(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同时合同上必须载明流转面积,及流转金额和金额给付的时间等。
因为以村民个体进行土地流转的话具有一定的替在风险。

土地流转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性非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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