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员工劳动合同弄丢了_公司把我的劳动合同丢失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9:53:42 人阅读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宜用“通知书”,通知送到即可,法律并未强制对方签字,如果员工不签字也不影响执行结果,法律生效。劳动人事管理中的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

解除劳动合同宜用“通知书”,通知送到即可,法律并未强制对方签字,如果员工不签字也不影响执行结果,法律生效。劳动人事管理中的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执行,即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因此,理论上公司寄给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已经送达并生效,公司无需支付其终止后的工资。

你的问题是公司保管的合同丢失还是员工自己手上的合同丢失?有些歧义~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公司保存的那份没有丢失吧?

如果没有他的丢失也不用怕的,让他来办理手续,与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给他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称为离职证明,说明对方的入职时间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及已办理的社保等情况,并加盖公司的印章,然后他拿着这份证明就可以去办理其他社保事情了~

如果公司的丢失,对方的也丢失,这个就只能说这公司的人事该换人了~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辞职(保留辞职书面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交社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牌,考勤等与工作有关的证据。

如有法律问题可关注头条号:上海离婚房产律师,私信免费咨询。黄劲夫律师回答,供参考。

感谢您的信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的合同丢失了,并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

一、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同时,单位存有的合同依然是合法有效的,可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因合同不规范,单位不提供或不承认,还可能承担不签合同的风险。

二、若单位解除员工,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即应就解除员工的原因以及依据承担证明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依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员工的劳动合同丢失的,依然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您有疑问的,欢迎进行评论或私信法务帮,谢谢。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娄总你好,我交邻国就业的养老保险,但是以前单位把我的劳动合同弄丢了,解除不了劳动合同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有了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意向,所以说只要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愿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补做一份劳动合同,并且开具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个人社保关系是需要工作单位出面来进行协调和解决的,因为工作单位的社保专员是需要把你的名单从你所在的原工作单位当中去除,只有你的名单从原工作单位去除之后,那么你的社保才是一个自由的状态,你才可以自由的转移,或者说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才可以正常的参保。

并不是说你找到自己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按照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的形式参保,而是必须要通过原工作单位,把你从原工作单位的名单当中去除以后才可以自由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个人的社保待遇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你好!劳动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签的,您可以跟单位协商下,因为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劳动者跟单位至少一人一份的,如果丢失了可以跟单位协商再补签一份的!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三、《劳动合同法》 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你辞职后公司需要将你的社保转出,如果没有合同,社保转不出来,你最好去劳动局查询一下公司究竟有没有给你交社保。如果公司没交社保,你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而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按入职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到一年也算一个月,不到半年算半个月。如果公司交了社保,原则上你也可以申请仲裁,因为公司从08年1月到09年6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自08年2月至08年12月的双倍工资。但是我怀疑你09年6月签合同正好是原公司撤销,老板开了新公司,这样前面的就不容易追究了。就业证可以自己去户口所在区劳动局补办,不需要公司配合,合同可以补签,公司不给你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最后要说明,自己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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