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死亡还用还吗_人去世了贷款还用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1:14:21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如有问题欢迎交流。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人死后欠债不用还,这里不用还有几个前提。1.欠款人死亡对应的借款没有第三人,简单说就是欠款本身没有第三人去担保,共...

感谢邀请,如有问题欢迎交流。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人死后欠债不用还,这里不用还有几个前提。

1.欠款人死亡对应的借款没有第三人,简单说就是欠款本身没有第三人去担保,共借,抵押等。如果有就是这些人进行偿还。

2.欠款人的债务是用于个人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不是用于共同消费。借款是去世的人自己的用的,是个人行为。

3.欠款人没有相应的资产或是没有人继承。简单说就是欠款人去世了,名下没有资产,或者有资产没有人来继承。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全部,欠款人去世无需还款,其他人也没有还款义务。

因此,很多借款都追加抵押,担保确保借款人去世以后有人可以代为偿还。贷款人也不愿意给老年人放款,就是这个原因。

很多媒体说的父债子还,主要是父亲有遗产儿子也继承了,因此要偿还。或者是儿子响应社会公德,自愿承担债务。或者是儿子用借款买了房子,购置了资产等情况。

多说一句,好多银行借款后,让贷款人购买借款人意外险就是防止借款人意外去世,导致贷款无人偿还的事情发生,保险公司赔付,但是这种去世仅限意外。

现代社会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

个人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只有配偶是共同债务人,因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其他人没有偿债义务。但是如果这人有遗产的话,可以要求遗产赔偿。还债之后其他人才能继承。

要还,用他生前的财产抵债,或者由他财产继承人还

古人云:借钱还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古今皆然。

虽然由于现在由于人类的文明程度提高,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生命,国家提出了少杀慎杀的法律意见,许多西方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但在人们的观念中,这句话是朴素的天理。

但是贷的款,借钱的钱,绝对要还。

丈夫生前贷的款,如果用于购房、开办公司或者用于个人家庭的支出,死后丈夫有遗产,从法律关系来说,则必须要从遗产中进行偿还。如果没有遗产,但用作夫妻双方的消费或使用,也应该由妻子偿还。

如果是从个人手中的借款,就更应该还了。中国人崇尚一个“信”子,就是信用。“忠孝礼义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最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因此无论如何要想办法偿还,尽管从法律角度讲妻子不一定要代为偿还。

当然现在社会上有不少老赖,自己欠的债都百般抵赖,万般推脱,甚至与法律的判决对抗,可见人们的道德思想有了极大的滑坡。但是也有一些人,比如年迈的父母为死亡或逃债的子女辛辛苦苦打工还债,赢得了人们的赞叹和人生的尊严。

如果经济许可,最好想办法偿还,这是个人尊严的表现,也是社会道德的体现。




目前的信用借款带保险的,都是存在着大的问题,或者是大的陷阱,例如平安普惠借款带着平安财险,宜人贷借款带着人保财险。德先生也顺带把这个问题讲一下。

信用贷款有保险,期间借款人出了意外而去世。家人还需不需要承担后续还款责任?其实这同借款有无保险,没有任何关联,它是一个法律继承的问题。其实也非常简单,如果家人继承其财产,那就负有还款义务,如果家人不继承其财产,那就不负有还款义务。


如果家人继承了财产不足以偿还借款,那么继承了多少就还多少,剩余的借款都不用还。至于有没有买保险,保险有没有代偿?代偿之后需不需要向家人追索债务?这就是德先生下面要讲的问题。

目前市场中信用贷款所带的保险一般是履约保证保险。这种保险是保证借款合同的出借人一定能收回足额的本金和利息,而不论借款人是否履约还款。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则由保险公司代偿还款。但保险公司在代偿后,能不能再向借款人追索呢?

目前在法律上是没有定论的,监管部门也没有定论。一种意见是既然借款人付了保险费,那么保险公司在代偿后,就要承担起损失,不能再向借款人追讨本金和利息。一种意见是保险公司在代偿后就取得了代位追偿的权利,就可以向借款人追讨,其实等同于一种担保。但是谁应该付保险费呢?大家都一致认为,如果想责任清楚,可以向借款人追讨本金和利息,那么投保人,也就是付费人应该是出借人一方,而不是借款人承担这个成本。

这个问题是说清楚了,但是目前市场中所有的信用借款带保险的产品,最大的焦点问题不在于上面,而是其售卖保险的过程是没有得到借款人的同意,或者事先知晓,或者清晰告知。很多借款人连保险合同都没有见过,那么这种保险合同就是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应该视为无效。

那么举证这种保险合同为无效的法律基础,就是是2019年10月份银保监会发放的194号文,其中针对银行业和保险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乱象中明确已经指出。针对于放款人为银行的,这就属于捆绑消费,搭车收费,变相提升借款人借款成本。针对于保险公司的,这就属于违规销售保险合同,欺骗投保人,侵犯投保人合法权益。

此事大家就明白这个道理了吧。如果碰到这种捆绑消费的借款,去拿起监管条文,勇敢的维护自己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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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情况讨论,一般负债人遗产先进行偿还债务再继承,与家人无任何关系

1.如果负债人去世,生前有遗产,应该从遗产中先还债务,还所欠的信用卡、网贷等,如果遗产不能全额还清欠款,则债务消失,如果遗产能够还清欠款则有继承人继承剩余遗产。

2.如果负债人死后无遗产,则债务消失,所欠的信用卡、网贷等一切债务不用偿还。与负债人家人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家人无需给负债人还债。

反正人死后,没有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道理。一般情况下在负债人去世后,银行、网贷平台应先申请财产保全。以免负债人家属转移财产。申请冻结负债人财产后,有财产先进行偿还债务,如果没有财产,银行、网贷平台只能只认倒霉,一般进行坏账处理。则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消失。

肯定是要还的



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哪个时期,都没有出现过说“人死债灭”。那么,人死了,欠银行的钱到底谁来还呢?



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名下有没有可用财产,如果当事人名下有财产,那就看这些财产够不够还银行的钱,如果不够,就从这些财产里扣除用于还银行钱的金额,剩下的钱,再按《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所有遗产,同时也就意味着承担了欠银行的债务,对于遗产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多余的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或者不还,假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的遗产或是根本就找不到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通过拍卖遗产的方式,套现归还亏欠的债务,假如债务人存在夫妻共同使用的财产,银行还权利追究其财产权,总的来说,人死不一定债清。

其次,不要觉得银行是傻子,当初银行放贷的时候,一定是全面考察过风险,比如当事人的还款能力,银行不会轻易把钱借给无力偿还的人。



所以,欠银行的钱一定要还的,也是必须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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