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隐瞒继承人_房产过户可以隐瞒继承人?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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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况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利用自己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便利条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而被继承人由于意志不清、依赖该被继承人生活等原因,对此不闻不问。被继承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发现被继承人的房产已经过户,才知道自己的权利收到损害。这时其他继承人应当怎么办呢?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的房屋过户应该属于赠与,那就要审查赠与是否成立,有没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过户时手续是否齐全,如果赠与不成立或者过户手续不齐全,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房管局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收回已为其颁发的房产证。然后再起诉请求分割遗产。这里需要分两步走,前一个是行政诉讼,后一个是民事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遇到这种情况,其他继承人可以在得知自己权利收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

看你是否已经出具公证书了?正常情况下的财产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先要求你们提交老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如果真的被你们能隐瞒那位继承人,公安户政也要承担责任的。就算真的已经出具了公证书,在那位所隐瞒的继承人没有和你们产生产权纠纷的情况下,即不主动去产权登记部门提出异议,那么已经登记在你名下的产权证还是有效的。如果那位所隐瞒的继承人的与你们有产权纠纷,主动到产权登记提出异议,那么你的产权证失去有效性,只能重新公证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这些都是民事纠纷,不是犯罪,公安不会介入这些产权处理问题抓你坐牢拘留的。综上,一切看你们那位所隐瞒的继承人的意思。

遗产继承不可能会瞒过继承人,因为房屋过户一般来说都要求房主本人到场,就算本人没法到场,建委一般也会要求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所以没有人能绕过这点,更不要说要求更加严格的继承了。凡是涉及到继承的,建委都会要求出示遗产继承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裁定、判决,而这些法律文书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制作,因此理论上不存在隐瞒继承人的问题

1. 你确定你是代位继承人?只有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情况下,你才有代位继承你爷爷奶奶遗产的权利。

2. 如果确实是你父亲已经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在你爷爷奶奶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可是你是代位继承人。

3. 如果你姑姑和叔叔伯伯向买受人和住建局隐瞒你的情况:是有可能将房产过户给个人名下的,但这种做法不合法,侵犯了你的遗产继承权。

4.你可以在知道房产已经过户的情况下,找你叔叔、伯伯、姑姑们理论,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评估费用

0.1%-5%不等。(按照你房产的价值来判断)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与所需资料比买卖过户、赠与过户更多更复杂,但是继承过户所需要的费用较少,基本上费用都是固定必须缴纳的。所以不存在省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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