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以拆违建吗_物业有权拆除违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6:41:33 人阅读
导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有监督权,但无执法权,所以无权拆除违建,只能发整改通知,规劝等。都无效的情况下上报执法部门。

现在很多小区住户将自家阳台<包括生活阳台>进行全封闭,这里的封闭是玻璃窗户封闭也好,还是没有窗户也罢,都是改变原建筑物外立面效果的,与原设计图不一样的,都是违反国家建筑法规。通常定性为违章构筑物,必须进行拆除恢复原设计要求。

这样的违法构筑物一是影响城市建设规划,二是影响使用功能,还存安全隐患。阳台作为生活空间公共部分,有的封闭改成厨房甚至厕所也不在少数。特别是客厅外阳台多数结构为悬挑构件,把它改成其他功能使用,增加了阳台的负荷易存在安全隐患,况且在施工过程中,部分也存在质量问题,后续装修时,根本发现不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悬挑构件的阳台一定不能随便更改,给自已和他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风险。

对于有的小区住户存在很多随便更改阳台的,虽然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但是小区物业有监督权利,可以上报到城市管理规划部门。由城市管理规划部门来进行执法拆除、罚款甚至未整改的将冻结房产,后果大家也是知道的。小编的小区也存在许多封阳台的,对于部分生活阳台未特别影响结构安全和外立面效果<层层都这样更改>,城市管理规划部门也是开了绿灯,交罚款<按本地区建筑面积单价来估算>,有的罚款1~3万不等。本小区物业只是跟踪是否整改完成,对于交与不交罚款由自已决定,交了才能解冻房产进行买卖或者抵押。

谢邀!小区物业对小区内违章搭建有监管职责,若物业不作为则只是其物业服务的瑕疵,小业相关业主不得以此为由而不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即使已作为劝阻了违章业主,该业主仍我行我素物业并无执法权,违章搭健果仍然会存在,过错只在违章业主。

您好,首先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如果业主有违建行为,物业公司可以劝阻,投诉,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非执法人员和单位,其他人非经邀请一律不得擅自入内,同样物业公司也不具备这个条件,家都进不去,何况拆违建呢,那更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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