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农户不同意怎么办_征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3:46:34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在农村是普遍性的事情,确权后的土地被修路,如果农民不同意,这就要领导协商,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确权后的土地是承包只有种植管理,修路一者是善德,再者是脱...

这个问题在农村是普遍性的事情,确权后的土地被修路,如果农民不同意,这就要领导协商,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确权后的土地是承包只有种植管理,修路一者是善德,再者是脱贫。谢谢!

只要大部分同意就好办其他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不搭理他就是了,直接把他隔过去,我们这里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他们一家也有要地的也有该出地的,他们就是故意找茬,他们的目的就是叫你办不成,后来大家一想算了,他们出地和要地基本持平,叫他们自己闹腾去吧,不用搭理他们,咱们只管分,最后顺利的分完,他们又后悔了 找村委会,要求统一分配,晚了,已经分完了,最后他们该出地的也不出,理由是不是公家统一分的,到现在还后悔不已,很多时候不听话就是这种结果,总认为自己可以左右,其实根本不用理会你,这一点希望大家都明白。

什么事情总有人跟着闹腾,这就是社会,我们常说有人干,有人看,还有人在捣乱,就是这个道理,愤青无处不在,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顺眼,总想找事,其实这些人什么都不是,就是无事生非,这也是秉性的问题,标准的闹腾。

只要大部分人同意,剩余的人管什么用呢?不行可以直接把你剩下或者隔过去,你以为离开你就办不成吗?错了,这个世界没有谁离不开谁,只有谁在意谁,没有人搭理你不就完了,你根本左右不了集体活动,希望大家明白。

个别人不同意的可以不理会他,他能干什么呢?当大部分人都同意的时候事情基本就办成了,那些不同意的没有什么作用,该怎么办,怎么办,这些不同意的也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大家说对吗?

我们常说少数服从多数,极个别人不同意会遭到大多数人的指责,到时候叫他们很难看,最后里外不是人,大家说对吗?

要知道“要致富先修路”这个道理。在农村出现修路征田村民阻拦的现象非常多。有的是为了钱而不同意路从自家门前过,有的是为了自己那点不多的土地,还有的就是一根筋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给施工队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需要人调节也需要时间。

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情,首先是找相关的人去调节,在调节的过程中首先要让村民明白修建这条路的意义,路通了会给村里带来那些好处。

每一分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作为村民也只有使用管理权,不是你私人拥有权,这个道理要让他明白。当然在协商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们的利益,他们这么多年的管理和这块土地的收获是要相应的给他补偿的。

以前在我们这边就遇到一个这样的案例,由于需要修建公路,有一户村民蛮横无理,需要大额的补偿资金,通过多方面的协商无果,最后只能绕道而行。那么对于这个事情,这户人家就有些不太妥当了,首先改了公路,对你自己是一种损失,其次左邻右舍因为你的固执导致他们受了牵连,你变成了一个罪人,让施工难度也加大了,本来笔直的公路因为你的固执,变得公路弯曲,以后司机过路都会打心眼的恨你。所以我认为遇到这样的事情要用心的去调节,让他明白事情的重要性。


庆双与三农同行】在农村包地百分之八十的村民已谈妥,还有百分之二十的村民不同意?该咋办?──对不同意的村民的地不包即可。详情请看下文。



在包产到户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而粮食的价格又偏低,农民种土地收入不高,致使大量的农民纷纷外出务工,从而在部分地方出现了土地撂荒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十多年前国家出台了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鼓励农民将不耕种的承包地进行转包,使农村土地撂荒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有转包权,将自己无力耕种的承包地转包给别人耕种既符合自已的利益,也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可以减少土地撂荒的现象,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土地转包(流转)的原则,是在农民自愿转包的基础上进行,不是强制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也给农村土地转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投资者需要对连片承包的土地,由于当中有少部分的村民不同意将承包地流转,造成投资者达不到意愿,致使土地流转失败,从而使希望将土地流转的农户无法将土地流转。

笔者曾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于2011年夏末亲自主持过大面积的土地流转,也遇到过有部分的农户不愿意将承包地流转给投资者,他们要留着自己耕种。我找他们反复的做工作,可他们就是不听。在这种情况下,我采用互换承包地流转的办法,解决了部分夹杂在流转的土地之中而不愿意流转的土地。但是,尽管如此也并不顺利,有些农户故意设置障碍,以互换的承包地吃亏了为由,拒绝互换承包地。无奈之下,我只有让投资人另外给那些人多支付了一些土地承包款。

其中有一片土地,面积近百亩,有三分之一的农户不愿意将土地流转,无论怎么做工作都无济无事,致使想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无法流转。他们之中,有的农户有劳力,也有蔬菜种植技术,把土地留着自己种无可厚非。然而也有一部分农户,他们的心态畸形,本来不种的土地,宁愿不种,也不流转。最后,我只有选择放弃。可是到第二年,他们之中有大部分的农户又要求将留着的土地流转出去。我一气之下,没有理会他们,致使他们留着的土地直到现在也还是处于种应付田的境况之中。

──这就是土地化整为零的结果。

对于题主所述的情况,笔者深有同感,也深知土地流转过程之中的难度。而那百分之二十的农户不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可以先做工作,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采用互换承包地的方式解决。对于做不通思想工作的农户的土地,只有选择放弃,别无它法。

【庆双原创。欢迎留言,欢迎交流,结缘三农】

村里拆迁是为了发展才进行,比如修建县道、省道等进行的一些征房、征地,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按程序原则进行依法拆迁,不能暴力拆迁。大多数人同意拆迁是因为拆迁补助标准达到你们预期的目的才同意拆迁,而只有一户不同意是因为没有达到其个人期望,所以不同意拆迁。现在村里其他户要按村集体资产的名义对其约束这是不合理,也不能以多数人的意见去侵害他人应享受村集体的利益,更不能做出断水、断电等行为。正确做法:

1.需要对其做思想工作。

2.告知拆迁后的好处。

3.告知其拆迁补助都是一样的标准。

4.政府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拆除,法院按照相关程序审批。

总之,无论怎样不得强行拆,除法院。

土地确权到是可以,为什么很多人有意见,这个问题值得考虑。土地确权三十年不变还要继续延长,长久不变,这个方法为什么很多人难以接受?有人欢乐有人优,承包形势不变还可以,土地六十年不变或永远不变个,不做调整,应该说不合理,生者无地死者有田,人生一共有几个三十年或六十年,这样下去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有土地算什么农民呀,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一下无地农民的感受。

您好!政府征地,必须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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