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_工作一年半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42:28 人阅读
导读:1、如果是单位辞退劳动者,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辞退是违法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2、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

1、如果是单位辞退劳动者,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辞退是违法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2、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方工资,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也就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这是有时效限制,越快申请劳动仲裁越好;如果是无故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入职一年期间,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入职一年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两倍工资是扣除已付工资的差额。

比如,你于一月份入职公司,公司应当在一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和你签,到了年底,你就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两倍工资,起算点是从二月份到十二月份,也就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这期间公司已经向你付过工资,那么在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就可以了。

但是,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签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准备工资条、公司向你银行卡转工资的流水、工作证、社保记录、同事证言等等证据材料,只要这些材料具备,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会认定相关事实。

总之,对于入职一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根据我上面的回答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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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赔偿,而且还是一笔巨大的赔偿,因为你可以拿到: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虽然部分已经过了时效)。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前提,那就是你必须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和被单位辞退的事实

如果没有的话,那你这笔赔偿你就拿不到。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其实有很多,这些基本上你都能够在网络上查出来,不外乎就是:

离职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工资条、银行打印出来的工资转账记录、每个月缴纳社保的记录、个人所得税记录等等。

只要你能找到,那就可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你申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最重要的凭证!

证明了劳动关系,紧接着你就要证明自己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工作时长、被公司辞退的证据。

最好的方法就是能够从银行将每个月的工资流水打印出来,这么一来入职时间也有了、工资证明也有了、劳动关系也有了,离职证明其实也可以,但前提是上面都要盖有公司公章

辞退证明很难要,如果公司肯出具辞退证明给你就行了,不过一般公司都不会傻到将这个证据给你,所以你最稳妥的还是申请一个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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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半了,没有缴纳社保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或辞退如何维权?当然最好的维权方式还是要和公司协商,但是在和公司协商之前,要做好功课,就是要熟记相关的法律条文,要指出企业存在违法现象,提出自己的诉求,根据这些现象指出企业该负什么的责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你在企业工作一年半,企业既没有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使用的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法。先说劳动合同的事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一条清楚说明,只要职工到了用人单位报到开始工作,不管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已经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你在进入公司以后一年半,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现在相当于是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半,公司都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在公司一年二倍的工资,这就是公司应该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付出的代价。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半,可以补偿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公司工作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滞纳金。

你离职以后,首先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主要的诉求有三项。一是要求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12个月的双倍工资,当然已发部分需要扣除;二是为你缴纳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也就是一年半的社会保险及滞纳金;三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一个半月,同时赔偿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而导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标准参照失业保金的标准执行。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按照社保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按照这个规定,实际上发生社保纠纷也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综上所述,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主张三项权利,一是支付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的工资,二是补缴一年半的社会保险;三是支付一个半月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赔偿。维权途径是和公司协商、向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但是,工作时间从08年开始计算 你明确可以拿到的就是1个月的补充 08年之前归劳动法管,劳动法没有明确该怎么补偿,你可以跟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交给仲裁来认定,这个不好说

踏踏实实干活吧,不要违规。目前的状态,你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是占主动的。

不过,法律保护的是遵纪守法守规矩的人。珍惜这样的机会,不要犯错,也不要把这个当做人家的把柄,做好自己最重要。

老板也不容易,如果老板靠谱,就好好干。至少,你比很多打工者都多另一个法律支持和保护的机会。

【凡尘漫记】:按劳动合同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一年的双倍工资。

但是用人单位与你未签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年了,所以需要注意仲裁时效。

可以看我上一个问答,关于:上班三年老板不给签劳动合同,如果我主动辞职,还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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