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未休公司应该怎样补偿给员工_公司年假赔偿怎么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8:27:06 人阅读
导读: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   

年假是法定的,如果没休过,离职时可以按薪资结算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离职的时候如果从来没休过带薪假,那可以把累计的带薪假按照日薪结算给你。比如你出勤到15号,同时补发10天的工资,或者直接算你出勤到28号,按出勤到28号结算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当然计算年假,没有休完的年假按3倍工资补偿给员工。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 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 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满一年公司要安排休息年假不休息的可按照当地,加班给予补偿。 还有,《员工手册》没啥用,《宪法》规定:任何与《宪法》相冲突的规定以《宪法》为准 所以说公司规定不可能大于法律的 还有一点,离职都是这样,能扣钱的项目都给扣了,,亲身经历在一家公司八年月入平均一万,离职直接发两千,各种违规扣款,质量扣款,抱怨扣款,两千还是因为让你找不到仲裁的借口发的。

你好,非常现实也是特别好的一个问题,以下意见供参考:

1、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如果单位既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又不支付带薪年休假报酬,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假如投诉还是解决不了,可以在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此类纠纷一般作为劳动争议处理,而且从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该诉求都能得到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至于具体的日工资标准,专家建议,不妨按照现行的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来制定。  但一些企业也对新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存有疑惑。像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理解,由于对于"单位安排休息,员工不休息"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些企业担心部分员工会作出"不休息而领补偿金"的选择,这样一来,原本想保障员工休息权的初衷就会被误用,员工不仅没有得到休息,反而造成用人单位人工成本增加。  此外,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关于具体处罚标准,专家分析,尽管以前在相关劳动法规中有要求建立带薪休假规定,但处罚细则和标准没有明确过,故具体标准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方能明确。

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在离职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三倍工资的赔偿,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企业不支付三倍工资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即用人单位不用支付三倍工资补偿。

二、企业应支付三倍工资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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