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3:08:29 人阅读
导读:依我之见: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应当以1994年2月作为分界线一一A,‘’1994年2月之前‘’直至持续到现在的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B,‘’1994...

依我之见: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应当以1994年2月作为分界线一一A,‘’1994年2月之前‘’直至持续到现在的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B,‘’1994年2月之后‘’二人才开始同居生活购买房屋的依法是同居合伙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一,我国现行《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适格男女双方自愿在国家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即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购买(单独或共同购买)和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例所述‘’没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屋‘’,严格意义上讲此二人还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以,从法律适用的原则意义上讲‘’没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屋‘’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A,我国《婚姻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国务院根据我国建国以来直到1994年2月之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比如经济落后丶法律不普及、公民法律意识淡模等情况其之前的国务院颁布执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认可了符合婚姻法法定条件的男女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的‘’事实婚姻‘’,如果本案例中提问者所说的‘’没有领结婚证‘’就结婚了并按照几十年前的当地风俗‘’办了酒席‘’请了亲朋好友,而且共同生活几十年也生儿育女,这一切都发生在1994年2月之前,而他们二人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这就是过去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承认的‘’事实婚姻‘’,他们二人之间持续到今天的关系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种合法夫妻关系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依法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B,此二人‘’没有领结婚证一起购买房屋‘’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即国务院颁布修改的《婚姻登记条例》之后,修改后实施的该生效的条例规定国家不承认不经国家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所谓‘’事实婚姻‘’,那么,从此时起直至现在此二人不经法定机关的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当然,连夫妻关系都依法不承认,肯定二人‘’不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产‘’就自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四,1994年2月以后不到婚姻登记机关不领取结婚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又是什么财产呢?根据人民法院的判例,一般当事人双方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确认双方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同居二人出资的财产是‘’合伙财产‘’,即各自出多少,就占合伙财产份额的多少。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一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即各占1/2。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哈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住房公积金实际也是个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个人按照对等的缴费比例承担,缴费比例从5%到12%,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比如单位每月缴费1000元,个人也需要每月缴费1000元,这样每月就有2000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以住房公积金,既可以解决买房、租房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笔巨大的存款,这笔存款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笔比较重要的收入来源。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具体的分析。如果在婚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结婚后这笔费用也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来支配使用,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单位缴纳额住房公积金以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时,应该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比如在婚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没有使用和取现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继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为20万元,那么如果离婚分割时,婚前所取得10万元住房公积金应属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所有,另外的10万元属于婚内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平时我们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实除了固定资产以外,当然还要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除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以外,其实还有我们所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等,对于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的分割,界定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只要是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否属于婚内财产的认定。如果属于婚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婚内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就是给女孩的,给女孩的东西就是女孩的私有败产,私有财产当然就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过去,或者说很远的过去,嫁妆都是什么金银细软的,当男方把嫁妆送给女方之后,女方就会放在自己的那个金银手饰盒里,然后再放到自己装衣服的箱子底下,用的时候拿出来,不用的话就会一直的放在那个箱子里,也就是常说的压箱底了,除非后来家庭生活困难了,不得不拿出来变卖,来用于家庭的生活的,否则的话,这个男方送给女方的嫁妆是不会动用的,到了自己的儿子或女儿结婚之时,才会拿出来给儿媳妇或送给女儿的,也就是说这嫁妆一直就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的。

现在的嫁妆也都是男方给女方的,不管你是给了女方什么嫁妆,也包括人民币了,那也都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的,女方的私有资产就归女方独立支配的,男方呢也就别惦念了,那与你也没有一点关系了,如果你想动用点那个嫁妆的话,你好好表现的话,你媳妇也到是可能慷慨解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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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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