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离婚后女方没有户口本,再次结婚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我来回答:
1。没有户口本,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打个户籍证明,这个可以当成户口本用,然后拿着你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你男友的户口本,身份证,两人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
2。如果你办好了结婚证,只需要去男方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准生证就是了,第一胎都会把准生证给你的。如果你结婚证没办好,是无法去办理准生证的。
3。如果有了准生证,你只要凭着准生证去当地医院定期检查,等待孩子的降生就行了;如果你没有准生证,一般大医院是不会接收你的,要么找个有熟人关系的开个后门去生,要么就找家小点的医院或私人医院,不过这些医院你们要仔细看好,这样的医院水平有的好有的差,最好找家知根知底的医院。生孩子时是不用罚的。
4。如果证件齐全,只要拿着你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去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就行了;如果证件都不全,生下了孩子,那么可以暂时不上户口,保留好孩子的出生证,等你们办了结婚证再去上户口,那时要罚个几千块吧;或者你们可以以单亲家庭的名义先给孩子上户口,那样要村居委打证明,证明你是单亲庭,孩子是你的等等;上户口都是去派出所办理的。
5。如果孩子没有户口是不能上学的,至少公立学校都不会接收,可能一些私立学校找找关系会接收,但没有学籍,也就是说读了也白读,不能升学。综上所述,其实你只要去打个户籍证明,后面的就按步就班就行了,不用很麻烦的,结婚证一办下来,后续的都可以办理。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户口本一般都在女方父母那里,如果父母实在不同意给,那就只能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没有户口还真是没有办法结婚,你只能去找派出所办理户籍,这没有户口的人都是有原因,派出所一定会给办理。
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没有户口本的,需要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所以只需要去办这个证明就足够了。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如果没有户口本想要领取身份证,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领结婚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