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地方税和附加税_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9:04:40 人阅读
导读: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缴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教育费附加是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2%。城建税分三档,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不同。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缴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教育费附加是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2%。城建税分三档,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不同。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首先回答你,不能享受。

享受附加税费优惠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第三条规定,附加优惠涉及六税两费,具体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可以在50%的幅度内进行减免优惠,目前所有地区实行的都是顶格优惠,即减半征收。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存在多缴问题,可以在次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退税,当然,前提是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确实存在多缴,不然就不存在退税一说了。

一、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符合哪些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3万元(季销售额≦9万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3万元(季销售额≦9万元)

自2016.5.1至2017.12.31,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注: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已延期:2018.1.1-2020.12.31;

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申报时要分别填列

2、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3、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到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向转关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注:①上述月销售额包括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但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需要交增值税和附加税,不免税;

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住宿业、咨询鉴证业、建筑业正试点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附加税优惠政策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

自2015.1.1起至2017.12.31,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实施期限需另查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企业缴纳消费税,即缴纳附加税和费!

附加税和费的缴纳,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前提,只有这两个税缴纳,附加税和费才产生缴纳。

关于附加税和费的优惠,可以查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有关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9]13号文不惠及一般纳税人

关于附加税和费的相关明细(13号文已涉及)及其费率,其他回答已有涉及或自己头条、度娘吧,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欢迎补充和建议。

地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其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增加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所以从这个角度讲,转出的进项税额,是要缴纳地税的.

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在地税局申报缴纳。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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