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_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也没有解雇我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48:12 人阅读
导读:你这个情况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你们hr的工作做得不仔细,没有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规范管理。造成有些人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是没有及时发现。二是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打...

你这个情况有两种可能性:

一是你们hr的工作做得不仔细,没有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规范管理。造成有些人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是没有及时发现。

二是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打算与你续签。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替你的人,当前可能正在招聘中。等招到合适的人了,就可能向你提出,不再续签。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好好上班。如果是第一种情况,hr迟早会发现,之后会找你补签合同的。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你甚至可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补偿。以前就有过判例,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同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如果之后公司招到合适的人员,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除了主张前面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还可以按照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一年还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不能适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要按2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就按照n+1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小编回答如下:

一、关于合同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你也在单位继续工作,并且单位也没有明确辞退你。这个时候就代表着你们已经续签了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是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1:

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依据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劳动者仍然在单位工作,同时单位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二、关于你说的赔偿

现在阶段(未超过一个月)是没有赔偿的,因为你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你最多能做的是要求企业签纸质合同。

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辞退了你(未超过一个月),需要支付N(多少年补偿多少个月)+1(6-12个月补偿一个月,否则补偿半个月)的补偿金+1个月的待通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这几天的日薪。

如果未签订时间超过一个月,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要求公司首先补缴你的社保,然后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选择随时离职。

谢谢邀请,首先我明确回答,公司违法!理由如下:1、公司与员工是平等关系,员工一旦被公司聘用后,双方就按劳动合同执行。2、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未解除合同,那就意味着继续履行原合同。3、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必须补偿,按每一年工龄补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4、公司不补偿,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当然可以,企业还巴不得呢,因为你连离职都在帮公司节省开销啊!

01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你本可以获得不少的经济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本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续签而且也并不想续签的话,就已经需要向你承担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以此类推。

可见,如果你直接走人,就将损失这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

02 从事实操作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化劳动者的利益

  • 如果你想留: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的,也就是满一个月后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所以这段“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越长,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

所以如果你想留,完全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毕竟可以领双倍工资,何乐而不为呢?

  • 如果你想走:

依旧应该先向公司提出续约的要求。

如果公司表示愿意续约,那你则可以选择续约,领应该领的工资,之后再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如果公司表示不愿意续约,那你就可以根据一开始提及的内容,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之前你在没有劳动合同下工作理应获得的收入。

最后提醒一下,千万不要直接拍拍屁股走人。本来在法律上,你是占优势的一方,因为公司不提续约,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但如果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很可能会涉及到公司机密泄露、工作交接问题等,一旦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上这些经济补偿可以覆盖的,完全得不偿失。

遇见问题,我们应该想的,首先是自己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我国劳动法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作为弱势的劳动者的,所以不必害怕和逃避,直接和公司交涉和沟通,就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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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

2、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不属于辞退你),你也没有离开公司的意思,继续工作形成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后,公司需要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

3、无论是公司通知你终止劳动关系,还是你提出不干,公司都需要向你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有很多的公司都是直接默认续签的,只是他们省了一道程序而已,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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