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给商铺租金怎么办_私企商铺不减免租金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3:37:46 人阅读
导读:可以去媒体登一则招租启事,双方有意向即洽谈一下,找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心理价位租出去!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收租金,老妈那边就让她去对女友说:什么时候去和我儿子领证啊...

可以去媒体登一则招租启事,双方有意向即洽谈一下,找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心理价位租出去!

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收租金,老妈那边就让她去对女友说:什么时候去和我儿子领证啊?领证了就可以免租金。

你投资了一个商铺,商家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迟给我租金?

那么,很不幸,你一定是买了那些以“包租形式”,甚至“租金返点”形势的商铺。

就是,让你买下这套商铺投资,并且承诺每年给你多少的利润,甚至告诉你每年会固定抽成一定比率。

而且这些商铺还是由开发商统一管理运营的,时间长达5-10年不等。

如果你是买到了这样的商铺,那么基本就是被坑了。

买商铺是一定不要买包租的商铺,因为猫腻很多。

1、开放商会找来一些不靠谱的租客运营, 而他们会在租聘的时候故意拉低租金,拿取中间的回扣;

2、开放商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欠你的租金,甚至压低原先给你的承诺;

3、开放商会出现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局面,就是风险和损失都是你来承担,中间的差价,油水都是他们再赚;

和你说个例子: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买了一套包租的商铺,开始说好每年保证6%的租金回报率。但是实际每年到手不到3%!

而且更可怕的是,这样的铺子一旦买下来,就很难出手!

最后他只能亏损转让出手了,亏了一大笔钱。

所以,这就是买个教训吧。

你能怎么办?其实并不能怎么办,因为这些都是签订了一些协议的,也就是说对于他们是很有利,但是对于你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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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承租方能否据此要求减免房屋租金或不承担违约呢?我们认为不能“一刀切”,而是需要根据几种不同的情况,区别分析、处理。

【关键词】房屋租赁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违约责任 减免租金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蛋壳公寓作为房屋的承租方“单方要求业主免租”的新闻引爆房屋租赁市场,也引起了众多房东们对自己房屋租赁能否收到的担忧。蛋壳公寓要求业主们免租的理由非常简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那么,法律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否可以成为承租方要求减免房屋租金或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呢?

2020年2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疫情期间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处理要坚持利益平衡,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对于构成不可抗力情形的非金钱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承租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于虽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响履行合同对承租方是明显不公平的,可以参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叫“不可抗力”。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就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除了上述的构成要件外还应包括: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这两项条件。《民法总则》第180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什么又叫“情势变更“呢?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承租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承租方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回到租金问题,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承租方能否据此要求减免房屋租金或不承担违约呢?我们认为不能“一刀切”,而是需要根据几种不同情况,区别分析、处理。

第一种情况:由于政府部门强制的禁令行为完全限制了承租方经营或使用房屋,比如政府部门的通知停业、又比如政府对小区实施所有人员均不允许进出的封闭化管理等。这些情况,完全符合法律上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形,承租方无法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减免上述期间内的租金。

第二种情况:虽有政府部门的强制禁令,但并未完全限制承租方经营或使用房屋,比如政府部门限制餐饮店堂吃但允许外卖,又比如政府仅限制无关人员进出小区,但有房屋产权证或有租赁合同的人可以进出等。这些情况,承租方使用房屋的权利被部分的限制,但并非完全不能使用房屋,承租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当构成违约,基于公平原则承租方对其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减轻责任,就是可以提出少付租金、免除违约金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种情况:承租方自行停止使用房屋,比如企业由于担忧而未使用房屋、承租方害怕或未复工等原因而未使用房屋等。这些情况,不符合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方面的法律规定,属承租方自行处分自己的承租权,承租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且不能要求减轻责任。当然,如果出租方愿意和承租方协商一致,对租金减免或免除违约金,法律并不禁止,如果双方达成了租金减免或免除违约金的约定,则就形成了新的合同,双方应当据此履行。

对于当疫情发生时未使用租赁房屋而身在它处,又因为政府的强制禁令而无法离开居住地,从而造成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的情形,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承租方少付租金、免除违约金等。

发生如此重大的疫情,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遇到困难、面临着损失,我们还是建议大家本着友好协商的理念,互相谅解、共渡难关。

这只是个倡议吧,并非是强制性地一定要全国各地商铺业主为租户免租,只能是你们自己去协商,私人的商铺估计协商难,全看业主个人,但是商业地产公司的商铺,建议你可以组织所属公司的众多租户一起跟公司协商,人多力量大嘛,实在不行还可以推选出几个代表,求政府出面来协调一下,这疫情确实是让广大的实体商铺苦不堪言,商业地产肯定也挺大的费用,多想想办法,相互理解,协商个相对折中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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