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情况如果儿子不在世的话,老人的孙子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只继承到老人儿子的那一份遗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不完全,无爷爷奶奶妈妈在世情况下可继承
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继承权,但是去世的大儿子仍然享有继承权,因而儿媳和孙子能够间接获得婆婆的遗产。婆婆的遗产由公公、大儿子、女儿、小儿子平均分配,有困难的可以主张多分,如果各方能够协调一致就不用上法院。这里有一个去世女儿仍享有继承权的案例http://news.tom.com/1006/20050117-1766896.html
爷孙之间属隔代直系血亲,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说明,孙子在失去父母的情况下,爷爷对孙子有抚养义务。爷爷在失去儿子的情况下,有赡养能力的孙子有赡爷爷的义务。
华夏乃礼义之邦,自古传承着尊老爱幼之风。爷孙之间虽是隔代至亲,却与父子亲情基本相同,甚至有过之而旡不及。百善孝为先,当爷爷奶奶年迈之时,孙子辈理应给予尽心尽力的赡养和关照。
丧子的农村老人,靠微薄的养老金无法自养。孙子辈更应当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他们。
儿子去世孙子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在这里,妻子、孙子、爷爷奶奶都有继承权。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影响孙子的代位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儿子死了,孙子有赡养奶奶的法定义务,并具有代位继承权。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肯定可以啊!
如果老人的二子在世的话,二子是第一继承人,孙子是第二继承人。
儿子不在了,孙子就变成了第二继承人。
车祸责任方不垫付医药费的怎么办_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_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跟救护车闯红灯扣分吗_请问救护车在装上病人可以闯红灯要扣分吗?
出嫁户口在娘家分房有吗_女儿户口在娘家而且一直住在娘家拆迁能分到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