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高温费那几个月什么标准_高温费发放是哪几个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9:28:34 人阅读
导读:所谓劳保费,也即劳动保护费,是为了工作的需要企业单位必须向职员发放的,而高温费也是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必须要发放的。那么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吗?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劳保...

所谓劳保费,也即劳动保护费,是为了工作的需要企业单位必须向职员发放的,而高温费也是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必须要发放的。那么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吗?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劳保费,以及高温费的性质入手进行了解,法律规范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吗?

(一)什么是劳保费?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及降温防暑费都属于劳动保护费用,不纳入工资范围,更不属于绩效工资范围。

(三)相关法律对高温费性质的规定

根据安监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在四部委的文件中表达意思来看,“防暑降温费”(姑且引用财政部、税务总局用词)属于企业的应尽义务和必要成本,应当从劳动保护的概念来进行理解。

二、2017年最新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200元/月。

29、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高温费属于职员工资的一部分,二劳保费是不得计入职员的工资的,也即高温费是不属于劳保费的这也就回答了“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吗”这个问题。且,高温费的发放,是由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故而我国各地的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

高温费发放标准分三个等级,最高每人每月120元,从7月份开始,发放时间为4个月。

按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

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不能计入工资。

同时,各类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对在没有降温设施车间作业和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要适时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并切实做好职工生产生活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确保夏季企业与职工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根据苏劳社劳薪[2007]18号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以上是江苏一般的,各地有所不同。如《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68号)明确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高温补贴是6月至8月。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2、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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