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幅减持违法_2019年20余家上市公司违规减持,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4:15:23 人阅读
导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误操作却成为了很多股东违规减持时常用的说法,这就不得不需要引起重视了,本身减持就是非常严谨的事情,如果出现误操作就应该罚没操作失误时减持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误操作却成为了很多股东违规减持时常用的说法,这就不得不需要引起重视了,本身减持就是非常严谨的事情,如果出现误操作就应该罚没操作失误时减持的金额,这样才能阻止更多的误操作行为出现,不过此次罚款是这样的: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李女士误操作原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2万股,成交金额为209.19万元,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对此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李女士深刻认识到违规的严重性,并且向投资者以诚挚的歉意。

虽说对李女士进行了处罚,但是处罚的力度其实还是偏小,能否罚款违规减持金额的50%以上资金,或者将违法违规金额进行罚没,可能惩戒力度更强,也会防范后期此类事件频繁发生。

那李女士误操作违规减持,如何看待此事件?

1,误操作情有可原,但是法不容情。林女士的误操作可以理解,毕竟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在减持,这是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总会有人出现问题,但是法不容情,如果都是因为误操作来解释,难免存在部分人士真违规借以误操作来逃避责任,最好的方法就是重罚,让减持人员懂得误操作后可能会损失这笔资金,就会减少此类行为发生,甚至让减持的人员会更谨慎的看待减持事情。

2,加大惩戒力度,A股有望稳定时代。只有加大惩戒力度,完善制度,才能杜绝大部分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李女士一时疏忽可以理解,但是市场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刻意的造假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如果不加以严惩,无疑就是弱化了投资者保护,对股民损害是最大的。

总之,李女士的问题可以理解,但是为了杜绝此类事件频繁发生,最好就是加大处罚力度,让股东在减持时可以重视减持流程,让股市减少各类违法违规事情发生,A股才能更健康和稳定,股民才能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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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上市公司减持规则,督促优质减持计划,避免违规减持和无良套现则重大利好!要知道对于解禁和减持来说,一直是A股成立以来的老大难问题,对于投资者的影响和市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毕竟1元的原始股股本,对于许多大股东来说的诱惑是非常大的,那么对于许多大股东来说,上市圈钱,套现,走人,可能成为了目前一些不准备搞企业,而只是圈钱人的一种手段和目标,非常不健康。

所以,有效改变和优化减持规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可以看到,A股历年来的减持都是非常凶猛的,并且在高位减持的体量更是巨大。甚至直接阻碍了健康长牛的进行。

并且在低位的“圈钱减持”行为也大大了加重了熊市下跌的时间和空间,对于行情非常不利。根据数据统计,在解禁大潮开启之后,大部分的股东都会选择一个减持的做法。

而这个现象导致的结果就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A股的下跌概率达到了50%以上,利空影响非常明显。

因此,综合29年的A股顽疾来看,优化减持新规,避免圈钱套现走人的做法是正确的,不仅有利于A股,更有利于建立投资者的长线持股信心。

而对于大股东来说,则是利好真正做企业,干实事的人,而利空那些想要上市圈钱跑路的人。我认为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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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A股的规定,持有5%以上的股东如果要进行买卖操作,必须预先通告!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所以说,当一满足5%的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卖出的时候,就必须提前几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且在一个规定周期里进行卖出,对于卖出的数量也必须一一通报出来,给予广大投资者知晓!

但是在这个周期里,股东也可以提前完成卖出计划,甚至提前终止自己的卖出计划!

举个例子你就知道了:

比如一个5%持股比例的股东,想要在未来6个月内卖出1000万股的股份,他可以在6个月到期的最后一天卖出,也可以在6个月内分批卖出!

同样的,如果在6个月内,这位股东没有做出卖出,甚至只卖出了一小部分股份,那么当到期之后也就无法继续卖出,必须等待下一个披露公告出现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次的卖出行为!

所以,当你明白了这个道理后,你就会知道“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可能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还没有达到的时候,股东就停止了卖出的意愿!往往说明股东减持没有达到原先公告里的数量,甚至可能根本没有卖出过一股,说白了,就是不想卖了!

在市场里,有许多上市公司的股东就会配合主力的杀跌来制造出一些“假装减持”的消息,从而进行震荡,洗盘割韭菜!!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懂得分别真假,不要相信多头市场末期的好消息,更不要相信空头市场末期的坏消息!

感谢⭐点赞和关注⭐。更多更好的逻辑期待与你分享!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违规减持的行为屡见不鲜,其实A股一直有这样的毛病,而最大的问题就是处于一个处罚力度和违规成本的不对等!

对于许多上市公司的高管, 甚至许多违规者来说,通过违规行为获利的资金可能多达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可是一个处罚违规的金额只有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更重要的是没有附加的“刑事处罚”,那么当然能够滋生出这些问题的存在!

根据该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12个月内减持股份。证监会则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正因为这些违规的处罚力度太小,从而促使了许多上市公司利用这些违规的行为进行造势,甚至配合坐庄主力坐庄,从而获得一个丰厚的利润!

所以说,对于这种行为,一定要带有强硬的处罚,这样才能够杀鸡儆猴,让许多违规者不敢铤而走险。否则散户依然是股市里最弱小的群体,大部分散户的价值投资筹码,也会成为主力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所在!

千山万水总是情,给个专注行不行。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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