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当天早上通知本人_犯人被执行死刑时会想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6:20:13 人阅读
导读: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

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一组值两小时的班专门看护,经二审和高法复核后七天内执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体执行日期,待提出监室才知道(部分地区是两个武警站在监室门口,一边一个架着膀子),到大厅单独房间后一碗鸡蛋面,然后由劳动号的在押人员把镣砸开更衣,由狱警上法绳(接见亲属有上绳后也有卸镣铐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内移交给法院直至驶出看守所大门方为结束(大多数是在看守所内宣读复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场,也有个别押赴法院再走个过场),暴力严重杀人者一般在执行前都能接受这个现实都表现的比较坦然,认为终于了结了对精神上也是个解脱,上法绳时两个裤腿上都要扎绳,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现,而是灵魂出窍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现象,所以说在执行时他们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有也是紧张紧张再紧张!像魏振海在临刑前仰天大笑的仅个例而己!

此时,死是他唯一的选择,无论你是大闹刑场还是无理辱骂行刑工作人员,死刑必须执行!最后只能是让法警多赏你几颗“黑枣”罢了!我曾经亲自见证过一次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最后的挣扎”;那个死刑犯因为妻子欲和他离婚,他怀疑丈母娘从中挑拨所致,便怀恨在心,于是他用桶装汽油趁夜间去丈母娘家点燃汽油,将老丈人、爷爷丈人烧死,将丈母娘、妻子、小姨子和他本人四人重度烧伤。他在医院治疗一年后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收监,又过一年半后(2017年)被最高法核准死刑!到执行死刑那一天早晨,他被看守所管教和武警从监室里提出来换新衣服(新衣服是其家属准备的)、换脚镣(看守所脚镣是不能让犯人带走的,需要重新换上法警事前为其准备好的细脚链并用白色尼龙绳五花大绑后,再挂上写有死刑犯名字的牌子)、拍照时,他知道自己死期已到了按秒计算的时候了,于是情绪异常激动,面对监刑的检察官和武警、法警破口大骂:“法院和检察院的一个人眼瞎了难道说你们都瞎了嘛!”(因他对案发时刑警从现场提取的打火机这一物证否认是自己的,对此存有异议,)见此情形我上前对他说:李某某,事已至此你再提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被你烧死的两个人暂且不说,你给你丈母娘、你老婆和小姨子三人造成的伤害比死都痛苦,她们永远的失去了双手,做饭都做不了,生活无法自理,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你给他们造成的,你知道吗?!李反驳怂対道:“草!我马上就死了,难道说死前连话都不让我说嘛!”

《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院复核后的七天内执行,但没有要通知本人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会通知亲属的。

在执行前几个小时,是可以见家属一下的,问有什么预言,然后在去执行了.遵守法律,不然触犯法律,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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