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2、《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发生在家人们之间的这种暴力性行为,不能因为跟对方的关系特殊就可以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了,有很多的家庭暴力实际上已经逐步演化成为了虐待,甚至于是故意伤害,但是法律上缺乏家暴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相关法律定论,所以才导致家暴引起的恶性案件屡次发生。
我的老公是山东暴躁中年人,关于家暴的问题,我觉得主要是看动手的原因啦,具体可以看我的视频。
既然是长期家暴,只能以分手,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说其他的,只能让彼此伤害的更深!
在一个家庭中,结婚多年的夫妻,已没有当年相爱的那份初心,代替的是每次拳打脚踢的暴力和困扰。
可想而知,愤怒与悲伤,
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的人必须要站起来反抗,做出自己的选择!
懦弱,
期待他会改变,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只存在理论上的小小希望。
一时一个样,你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可挽回的了。
就算是有孩子,也不可能让她继续在这种环境中生存长大,影响她一生!
长期家暴,只能说,你是不幸的,有个更不幸的婚姻。
带眼识人,希望你能在以后的道理上,能走的越来越远,越好。
不要被他表面的颜值所欺骗,应该为他的内心而触动。
偶尔的家暴,还能让人勉强接受,长期的家暴,无法想象。
是你做错了什么,还是他就是这么暴力,大男子主义的人。
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在他眼里就是不对!
仿佛你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必须要接受他的惩罚一样,要经常对你施暴,动粗,才能解决问题。
你是麻木了,还是舍不得你曾经心爱的人。心存幻想,还是你本来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
在这种长期家暴的情况下,你还能存活至今,说明你的意志力,又是幸运的。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相信你在以后的时间,多劝导劝导他,争取让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你们能重头开始,回到那个曾经爱过的初心。
但愿吧!
长期家暴如何解决?
离婚。
分道扬镳,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你又何必再忍让,委屈自己。
不为自己,就算是为了孩子,你也不能再这样下去。
分手吧,离婚吧!
没有什么比自由,身心健康,更荣耀的事情。
走的远远的,
让他自己去承担法律后果。
你,也要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不家暴也可以离婚。离婚是个人权利,跟是否被家暴无关。
至于家暴是否被判刑,跟被家暴者受伤程度有关,跟家暴行为本身无关。
如果被家暴者被打至伤程度,达到了刑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报警并愿意起诉家暴人,那么后续就走司法程序,法院会按刑法之相关条例规定给予量刑。
如果被家暴者伤情没有达到量刑标准,也可以走《反家庭暴力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
想知道《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内容,可搜索法律条文做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