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_抚养费应该是个什么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1:04:31 人阅读
导读: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所以法院没...

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所以法院没必要征求你的意见。 2、根据上面《意见》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该规定,你自行计算就可以了。给付方式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年来给,但是一般是由不抚养小孩的一方直接给抚养小孩的一方,不通过法院给。如果通过法院给,那是强制执行的方式了。读书的费用包含在抚养费里面了。 3、如果是打官司的话,抚养费是按第2点的比例给付的,这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遵循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由双方协商给付的金额,不再按第2点的规定支付。 若离婚后你母亲的生活难以维继,那么可以请求你父亲按月给付生活费,这个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4、最后,我所说的上述这些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你父亲取得,否则你觉得还有什么机构能帮你处理这些事情?起诉的方式是:写好起诉状,收集好证据后,到你父亲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在收到诉状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诉讼费是按比例收取,如果没有可以先申请缓交,等诉讼结束后再由败诉的人补交或是平均分摊。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由你母亲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他们已经离婚的,若是提起抚养费诉讼,那么应由你们姐弟两个作原告,你父亲作被告;若是提起扶养费诉讼,那么应由你母亲作原告。

各地不一样,在不影响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工资),双方都符合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孩子生活费以离婚夫妻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也就是说,至少要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比如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480元/月,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00元/月,那么北京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肯定要高于这个标准。

另外,我国《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您好!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如下: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孩子抚养费一般是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二到三成,对非正常支出以自愿为原则,无权强行要求另一方承担!

夫妻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时,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标准先由夫妻自行协商,如协商一致,是否支付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和条件支付抚养费,法律都不干涉。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按现行法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并非楼主所理解的‘最低生活费’!

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抚养费,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所以,法律上判决孩子的抚养费并非是“最低生活费”标准,而是主要参照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和支付能力,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但本身就是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定标准给的抚养费,如果再随意调高,其实可能就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了。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孩子正常生活支付的费用,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突发大额支出,如重病住院等,这部分费用不应该包括在正常的抚养费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


但是,法院按正常标准确定了孩子的抚养费后,如果实际抚养孩子一方单方决定给孩子上贵族学校、报高价的课外班、支出高档生活用品等高消费,导致孩子的抚养费不足,要求不抚养孩子一方增加抚养费或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会强行支持。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建议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并与另一方充分协商。


还有,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对抚养费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父母的工资收入,如上海平均生活费用在590元,法院一般判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300元/月。如其收入高的,多判一些也是有的。如果自愿多付的,也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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