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认定工伤怎么办_企业不承认工伤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56:26 人阅读
导读:根据你提出的问题,我提几点建议供你参考:一是目前很多企业生产流水线上的用工,都是外包给劳动服务公司,为什么外包给他们呢?还要正常支出多一些费用呢?是省心,免责!...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我提几点建议供你参考:一是目前很多企业生产流水线上的用工,都是外包给劳动服务公司,为什么外包给他们呢?还要正常支出多一些费用呢?是省心,免责!用工工资,各种保险等都给劳务派遣公司了,什么都不负责了,就是你给我干活,我其他的什么都不管也不负责。你可以看劳务派遣合同。二是你说你发生了工伤事故,你在看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你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如果你确实符合认定条款,用人单位不会不给你提供事故调查报告。三是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认定你符合工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不给你办理工伤认定,你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谢谢邀请,我有个邻居他在快递公司上班。去年的某一天,他在搬运货的过程中不小心扎伤了脚,当时脚的大拇指的骨头都断了。受伤了就上不了班,医药费,生活费都要自己出,老板知道他受了工伤也没去看他,也没个问候,没句关心的话,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其实老板早就知道他受伤的事,就是不想赔钱。后来,邻居一气之下就把老板告上了法庭,老板不承认受伤的邻居是他员工,那有可能呢?明明进公司时就签了合同,只是老板想逃避责任不想赔钱罢了。律师就告诉他,公司里有监控,找出监控和工资条,老板不承认都不行。和老板谈判了几次私了的事,都被邻居悄悄拍了视频和录音。打官司是条漫长的路,要收集好多的资料或证据,要开好多次庭审,去年到今年这个官司还没有解决好,还在等待审理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一般伤筋动骨的才能评到等级,也就是说评残才有实际意义,但你属于什么工伤,伤在哪个部分,有无伤筋动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业是何因迟迟不去申请你可问下。

工伤鉴定必须要伤势好了,或最低程度伤势已稳定了,不在加重或定型情况下,由自己向本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才会申请的,这是工伤法规定的,你有没有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呢?同时,工伤流程复杂而且霸要一定的时间。

如果你向本企业申请了,企业迟迟不向社保工伤科申请鉴定,这时你自己可拿住院时的医疗发票,入院资料,出院小结,病历卡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己身份证等直接去当地工伤部门申请,有几份表格,填写后去本企业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最后在送回工伤部门等通知就可以了,工伤科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按派医院和工伤部门相关专家为你作一次详细检查,最后得出工伤鉴定结论。

但如果企业不加盖公章,也不帮你申请工伤,你就可先和本企业人事部或工会㔹商,如果不成,你可求助当地劳动站,如果还不成,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到此,不管工伤有无鉴定,工伤事故基本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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