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股东的法律规定_冒名股东与名义股东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34:10 人阅读
导读:第一,现行有效法律中,除了法定必须承担责任的案件以外,还有在出现损失或存在过错的责任承担原则。第二,被冒名的情况,要看是否证明完全无过错,比如身份证件被盗,被威...

第一,现行有效法律中,除了法定必须承担责任的案件以外,还有在出现损失或存在过错的责任承担原则。

第二,被冒名的情况,要看是否证明完全无过错,比如身份证件被盗,被威胁胁迫等非出于真实意思而做出的授权等情况,如能证明并在合理期间你内提出,则可能会免责。

第三,如果对被冒名存在过错,比如因管理不慎或疏忽大意导致有有空白授权书或相关证件流出或在对方手里的话,则很难完全免责。

第四,如因该假冒行为造成损失,由过错方(包括所有操作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冒名股东,是指以根本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如死人或者虚构的人)资登记,或者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的投资者。所以这里就体现:被冒名者对设立公司的事实并不知情,也没有和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

名义股东(名义出资人)就是在注册机关登记为股东,但实际不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或法人。法律规定中说: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建议先报警固定证据,还可以登报声明作废,再重新换证,详情可以参考笔者头条、知乎、百度、搜狐的专栏文章《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冒名”这一行为侵犯了你的姓名权;公司注销时签名不是代理行为,而是股东的法定权利,不属于表见代理,因此不承担代理责任;既然股东身份是非法冒名的,那么这一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承担法律后果。可以向公司提出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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