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脑溢血算不算工伤_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2:15:22 人阅读
导读: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治疗一个月出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有一项: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


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治疗一个月出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有一项: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关健在于,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后续情况如何,如果48小时内死亡,认定视同工伤没有问题;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视同工伤,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同样的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员工,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支付员工家属工伤的福利待遇及相关费用。

仅供参考。

公司没有责任。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视同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

2、你说的这种情况明显不能视为工伤,可以按照医疗保险处理。

这个算工伤。

有人用48小时来说他不算工伤是不对的。

只要在工作场地,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伤病 ,不管他是否违反操作规程都算工伤。

  工作中突发及脑溢血,经抢救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不能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可以按医疗保险的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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