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发绩效奖合法吗_企业规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是否合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22:34:26 人阅读
导读:这是刚签合同,就想着离职吗?心思太多了吧,题外话哈。言归正传。单位在人事合同中约定条款:职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年终绩效及奖金。这项条款虽然有些不...

这是刚签合同,就想着离职吗?心思太多了吧,题外话哈。

言归正传。单位在人事合同中约定条款: 职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年终绩效及奖金。这项条款虽然有些不近人情,事实上并不违反劳动法。

只要劳动者认可,企业约定年终奖发放条件不违法。

年终奖,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计入工资总额。单位的人事合同中,通常将年终奖定义为福利性工资,并针对如何发、怎么发设置了详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的争议部分作出了规定,但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以条款的形式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认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认可年终奖的执行条件,是不违法劳动法的。

既然不近人情,企业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条款呢?根本在于降低职工流动率。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职工的稳定性至关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效益,甚至影响年度任务的完成,尤其是制造业。企业通过人事合同与劳动者约定年终奖发放条件,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希望杜绝关键时候发生缺兵少马的现象。

虽然设立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在合适的时间离职是可以拿到年终奖的。

一般而言,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间是较为固定,大多数企业选择在春节过后第一个月。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只要你依然在岗,都是可以拿到年终奖金的。其实,企业关心的是,某一个阶段职工稳定性,并不存在刻意为难的情况。

如果劳动者想辞职,不妨在拿到年终奖之后再考虑,既刻意帮助用人单位度过难关、完成任务,又能有一笔的额外的收入,可以说双赢。

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前,有必要认真研究细则,遇到有疑问的条款,直接询问人力。

不同企业的人事合同模板不一样,虽然内容很多,但事关个人利益,还是应该认真看清楚,比较重要的信息涉及工资结构、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费以及绩效奖金等,这些对应的条款要特别留意,遇到不懂的条款,直接询问人力。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关注我,交流离职相关问题。码子不易,谢谢点赞。

仲裁或者起诉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是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


在我这么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有关年终奖发生过两个小故事:

1.一个员工在当年8月份离职,在离职之前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和公司协商。离职之后告发公司,说要补发年终奖。最后,员工败诉。

2.有一个员工踏踏实实做了一年,最后公司发给她88块的红包,作为年终奖。这位员工把年终奖砸到领导面前,当场离职。


当然,你可以把这两个故事当笑话听,但却是我实实在在的经历。


不要说年终奖了,有些企业当员工离职的时候,连销售提成也不发,或者缓发。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要区别对待的:

对公司来说,做出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认为既然做了规定,并且年终奖作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那么肯定是合法的。
只要规章制度的制定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经过了公示,并且是全员通过的,那么该规章制度就是有效的,应当按该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所以上述规定:离职不享受年终奖,其实是合法的。

这种算是制度比较完善的。


还有一些企业会把离职员工,在离职那一刻,默认为没有年终奖的。

这个其实是要看离职时候的时间,一般的来说,我们说的年终奖是以一整年为计算单位的,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往往年终奖发放的时间会在春节前1-2个月时间。
有些很抠的单位,还会把年终奖分到第二年的春节之后,就是为了防止员工一拿到年终奖就离职。

比如员工是在当年的10月份之前离职的,我觉得没有年终奖也算正常的,因为即使去告发公司,不要说取证比较难。而且有些企业发放年终奖是灵活的,是企业自主安排的,劳动法或者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地这么细。



当然员工考虑离职的,我也会劝说,尽量是拿到年终奖再离职。


再者说,如果新单位是把你挖过去的,年终奖这些补偿都会给你,那么,另当别论。

再怎么样,要不要和钱过不去。


我是@燕妮在职场,专注职场分享。如果认可我的回答,多谢点个关注、点个赞!

谢邀。

根据题意中提示内容来分析,这家企业领导还是讲道理的,还是能体贴关心员工利益,经营思路也对头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去年底你仍还在该企业时,四季度生产很忙,领导为鼓午士气,对全体员工年初以来所做的生产工作感到很满意,曾也表示在这次年终奖方面要加大力度,希望员工们继续加把劲,争取春节前到位。

后又可能因为售货资金未及时能回笼的等原因,再加上今年1月疫情的爆发,导致后阶段员工宅家隔离,企业复工后的资金原材料缺乏原因造成极大困难。你上班后面临企业如此情景,于是辞职走人,另找门路,这也无可厚非。

复工复产后,虽各企业都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困难,但国家和政府连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扶助政策,尤其是对微小企业。如延迟或免除社保金缴纳,银行积极对企业的优惠贷款等。而你原先企业也许贷款到一笔启动资金,格守去年年终奖诺言,先发于员工,促使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良好运转。

那么,分析认为,你也要理解,你人走了,某直接领导可能也有气在身,既然老伙伴们都已得到年终奖了,你也不会少,虽人走了也不应以此为理由拒发,这是错误的,这是上年度你的业绩,虽今3月份你离职,老企业也应桥归桥,路归路,属你的年终奖一分也不能少。耐心地好好与相关领导谈。

相信会圆满解决,退到底上劳动仲裁申诉,你也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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