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现在设立的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出资额承担责任的,公司资产与股东私人财产之间是有着严格防火墙隔离的,因此一般情况下,股东投资失败,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
但是现在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时候,或者寻求资本投资的时候,金融机构或者基金向公司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会要求股东尤其是大股东提供无限制连带担保责任,这样的话,公司的债务就与股东有关了、
据百家号,钜派投资旗下某投向熊猫TV的股权基金当时投资时是由王思聪个人签的担保回购,目前钜派投资已经在走仲裁司法程序,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此次纠纷或集中在熊猫直播项目上。“当时王思聪在融资时普遍签了个人回购担保。”有一级市场投资人士透露。
王思聪这一做法,等于是把公司财产和自己私人财产进行了绑定,公司经营风险也就与个人信用风险绑定在一起,打破了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财产之间的防火墙,实际上面对风投机构,就是强势的王思聪也成为了弱势群体,想要投资,就得签字承诺担保回购,否则资本就不会投资,公司融资就会出现困难。这样的话,风投风险可以降到最低,但王思聪的风险骤然增加,等于是王思聪部分或者是全部兜底了公司经营风险。
谢邀。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
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对“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责吗?”的回答。
您好我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王双律师,希望我的解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具体问题可以私信我详谈。
“挂名股东”虽不是实际权利人,但公司存在债务时,仍存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指出,公司债权人以挂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挂名股东是无法对其进行抗辩的。挂名股东先行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后,才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一、股东和董事长有义务为公司偿还债务,董事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董事,董事会选出来的董事
长,所以他是股东,有义务去偿还公司债务。
二、股东只承担自己投资部分,不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如果实缴制的股东,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任
何债务。
三、董事长有义务带领公司去赚更多的利润,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次董事长只承担本人投资的部
分债务,其他债务不用承担,如果自己也是实缴制股东,那就承担董事长职位的责任,解决
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