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吗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12:49 人阅读
导读:婚后是夫妻俩购买的才是共同财产,不是结婚后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您好!不一定。现在人们都有了普遍意识:婚内取得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是否一定属于夫妻...

婚后是夫妻俩购买的才是共同财产,不是结婚后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

您好!

不一定

现在人们都有了普遍意识:婚内取得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与财产的来源属性有关

先说一下基本结论:

  • 如果购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仅登记为出资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出资人个人财产。
  • 如果购房款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房子登记的是两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做一个说明: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这里先明确一个原则:财产的归属,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转化

简单解释就是:如果属于个人的财产,即便结婚了,依然还是属于个人。个人财产在婚内的转化,依然还属于个人财产。

所以,关于题主的问题,举两种常见的情况作为示例。为便于表述,我们以“男方”为主语:

  • 男方用婚前自己的积蓄买了房子,并且登记的是个人名字。
  • 男方的父母支援买房,且登记的是自己儿子个人的名字。

注意:上面提到一句话“登记个人名字”。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登记了双方或者对方的名字,即视为“赠与”,在没有特别协议说明情况下,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用双方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注意:房产登记谁的名字均无所谓,都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的范围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涉及到婚姻内财产归属问题,财产来源是最重要的判断依据。

其他情况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协议”——夫妻双方之间通过纸质协议的方式,对财产做出自愿的分割意愿。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协议内容,确定房产归属。


判定彩礼和嫁妆是否共同财产,主要有三个因素:

1. 彩礼给了谁?是给了女方父母还是给了女方本人。如果是给了女方父母,那根本就是父母的财产;如果给了女方,需要判定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

2. 什么时候给的,不管是彩礼还是嫁妆。如果领取结婚证之前给,而且只落一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之后给的,首先需要看落的谁的名字,其次看落的己方子女名字还是对方子女的名字,如果是己方子女的名字,可能会判定只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如果是对方子女的名字,基本可以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的谁的名字,如果落的是一方的名字,有可能认定单独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如果落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是对方的名字,基本是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有些绕,但基本还是明白的。

其次,结婚的目的是什么?你们双方势均力敌,各不占便宜,也各不吃亏。那么你就要追宗本源,问自己,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能达成目的,如果不能泰然处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最后,努力做好自己,别人改变起来很难。我们能控制的只有自己,不试图改变别人,结婚前擦亮眼睛,婚后既保持亲密关系,又保持独立的人格及经济能力,既形成相互之间的依赖,又有随时换了别人的决心和实力。

谢谢邀请;有很多人会误认为,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就如楼主所说,婚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婚后的财产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才能给你明确答复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的确权归属,把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个共同体,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的经济利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收入,或者是单方的收入添置的财产,依据法律,无庸置疑它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拥有权。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单方婚前个人财产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它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的。虽然是在婚姻期间内添置,但不改变它是婚前财产的性质,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法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

您好,如果是人身性的保险赔偿金(我所说的是赔偿金,不是保险的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除此之外,特别是基金理财性质的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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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偏北)

给大家讲两个故事吧,看完以后估计对结婚买房这事都有自己的一个概念了。房子归房子,要是没了感情,一切都是空谈。

一、

故事主人公暂且叫他阿旺跟阿雪吧。

阿旺跟阿雪结婚后,就一直商量买房的事。阿雪觉得婚都结了,反正也嫁过来了,为了让自己心理踏实一点,就跟男方讲,婚房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男方安慰道:“你是懂婚姻法的,只要是婚后买的,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确实,婚姻法是有这样的规定,妻子放心了。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来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争吵不断,准备离婚。后来分割财产时,房子完全没女方什么事,因为老公在购房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己的账户,而是父亲的账户。也就是说,当他拿出父亲的银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该房产由男方父亲出资,赠予男方,属于个人房产,与妻子无关。

《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

故事的另一对主人公,男方,阿才。女方,阿芳。

两个人也是相亲相爱,男方结婚的时候对女方讲,自己真心爱她。

结婚后,男方就准备买房了,对女方讲,准备给她一个惊喜:“房产证就只写你的名字吧,并且我的父母愿意出绝大部分的钱,谁叫我这么爱你呢”。女的感动的泪如雨下,最后买房的时候,女方出了1W,男方以及男方家里出来490W,房子写的是女生一个人的名字。

两三年之后,两人因为林林总总的矛盾,导致关系破裂。两个人准备离婚的时候,女方自然向法院主张这套房子全部归她所有。毕竟,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最后结果却出人意外,这房子压根没女方啥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男方在提交相关证明以后,房子归了男方,女方获得1-2W的赔偿金....

婚后买房建议:

1、不要贪便宜,既然是真心相爱,就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心。

2、不要从任何他人的账户中转购房款,尤其不要让双方父母掺和进来。

3、共同出资

最后说一句,几乎所有的被骗,都源于两点:愚蠢,贪婪。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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