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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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61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以,对于怀孕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时,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她上夜班。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并规定,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是有影响,不过问题不大,根据女职工保护法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不用加班和上夜班。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二)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三)怀孕女职工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