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果法官不予采纳_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必须采纳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4:40:21 人阅读
导读:司法鉴定是证据的一种,由于它是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法定程序做出的,通常认为它的证明效力较高,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的结果应当采纳。但是,并不是说司法鉴定结果必须...

司法鉴定是证据的一种,由于它是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法定程序做出的,通常认为它的证明效力较高,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的结果应当采纳。

但是,并不是说司法鉴定结果必须采纳。司法鉴定不被采纳,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其他证据相矛盾,又得不到合理解释。

2、鉴定机构、人员没有资质,或鉴定程序有问题。

3、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合理质疑,经传唤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询问,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不被采纳的比例较低。

证据有真假、合法与非法之分。

所为真假,是指证据是否真实的反映了客观真实的事实。能反映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的证据是真,不能反映客观真实事实的证据是假。

检验真假证据,不能单一靠原被告双方都确认一个事实这个环节,还要把当事人一致确认的单一证据,与其他证据链串起来纵合分析,与常规、常理、规律相对照,以避免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假证支撑假案。例如,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的假买卖真转移财产,除了应审查买卖合同,付款发票,还要审查银行支付及有无银行撤销付款及收款人账面收支,特别是受款人有无回复的情况,以及买卖在何时形成,有无第三人见证。

所谓合法与非法证据,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有无违法和损害社会、他人利益的事实。有属非法。非法证据虽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但这种证据仍不能作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证据,还要受到法律对其违法事实进行法律处罚。

只有在不存在假证、非法证据的情况下,且确认证据与其他证据证据证明的事实相吻合,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法院审理伤害案件,主要的依据是公安机关的法医所作出的伤情鉴定结论,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同时规定:审判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可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告知不同意的理由。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并不享有重新启动鉴定权利,其仅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权,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决定。这就意味着法院不同意嫌疑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有法律依据的。

你好!

你所说的错误的鉴定,必须经过更权威的机构确认为是错误的,才不会被法院作为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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