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对方不结案_交通事故我全责但对方不结案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8:16:01 人阅读
导读:你可以在找对方把情况说清楚,对方要是不结案的话,他的误工费和护理费都得不到赔偿。如果他积极配合你结案,就能得到误工费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赔偿。不一定就要起诉,要是...

你可以在找对方把情况说清楚,对方要是不结案的话,他的误工费和护理费都得不到赔偿。如果他积极配合你结案,就能得到误工费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赔偿。不一定就要起诉,要是你和对方到你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和你的保险公司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也是可以的。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先由你的交强险来赔偿,就是你的保险公司来赔偿,超出交强险额度的,你个人承担。和对方说明情况了,对方还是不配合的,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事故双方都有起诉的权利。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由交警认定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可以先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全责的,则当事人的合理的损失都应该由对方进行赔偿。而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的,在起诉时应将对方的事故责任人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由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果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再要求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没有太大影响,拖着不结案,只要不跨年就行。你联系保险公司,共同催促对方赶快修车,尽快结案。

对方不结案不要紧,按规定事故勘查后十日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时候依据认定书按实际损失索赔,对方如果不给,就拿着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对方保险公司。法院判决不给就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如果你方按照责任认定完成赔付 对方拒不配合完成结案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协调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400【000】9164

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你如果全责,对方不同意结案,你可以就你的损失先向保险公司申请预赔,先赔自己的钱

交通事故,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替对方修车,全额报销。修完车,结完款,案件自然了结,无需再次签字了结。如果交警需要再次签字了结,你去签完字就可以了,对方不签字与你无关。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现在你所面临的问题可能是比较尴尬,不知道怎么办,但是如果你知道了事故处理的流程,我相信你就会不着急了。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承担了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责任书在今后的赔偿上,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责任认定书是根据你在发生事故中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在今后的民事赔偿当中,你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垫付医药费的问题。

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进行药费的垫付。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如果你判断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全部责任,垫付医药费,我认为是应该的。

首先可以缓解伤者家属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垫付的尴尬。同时也可以让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的简单。你现在需要做的只是将您垫付的票据交给自己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保险公司对垫付的处理。

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只需要将自己的票据保存好,给自己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了。保险公司在今后的赔偿当中,会首先将你垫付的钱先支付给你,你垫付的钱不会有任何的损失。

但是在这其中也要注意一个小的问题,如果你承担的事故责任非常小的话,就不要垫付太多的钱。这只是我一个善意的提醒。


对方不去保险公司进行结案。

对方如果不去保险公司结案。作为你来说,你不要有过于的担心,保险公司在处理类似的案件当中是会有相关的规章和制度的。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会主动的和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放弃了后续的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案处理,因为保险公司在考核当中对结案的时间是有规定的。


对这起案件的分析。

在这起案件中,之所以出现现在的情况,我认为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原因,对方放弃后面的追偿权利。如果用通俗的话理解,就是对方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你已经掏了,他不需要你再赔偿任何费用。

第二种原因,对方现在正在准备和你进行调解,或者准备放弃调解,直接到人民法院对你和你的保险公司进行民事诉讼。

目前在很多交通事故当中,有些当事人选择了直接放弃调解,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这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权利,我个人还是建议能够调解的话最好调解,这样可以让大家耽误更少的时间。


我的个人建议。

在你垫付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因为你已经有了票据,所以现在最着急的应该不是你,而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定会将这件事情处理好的,毕竟保险公司是专业的处理机构。

如果对方正在准备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话,你也不用担心。对方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话,一定会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的时候,也会先将你垫付的钱进行支付,才会赔偿对方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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