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和拘役刑区别_管制拘役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6:36:44 人阅读
导读: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2、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3、待遇不同。...

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2、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3、待遇不同。管制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二者均为刑法处罚。管制有相对人身自由,在自己的生活区域内可自由活动。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拘役是被限制人自由,刑期在已决犯看守所执行。

相同点:均是刑罚种类之一。

区别:(1)拘役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而管制则不剥夺人身自由。

(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执行机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4)数罪并罚期限不同: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5)刑期的折抵不同: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

1、刑期不同。

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处罚方式不同。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机关不同。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相比之下,拘役比管制处罚要重。因为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是需要关押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拘役更重一些。 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执行方式为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拘役则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执行方式为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缓刑和管制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 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 二是实现的方式不同。 管制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 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 三是后果不同。 管制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完全恢复人身自由。 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之一的,都应撤销缓刑,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执行。

一、从定义区别管制和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二、从期限区别管制和拘役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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