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文件知悉范围_内部文件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1:22:23 人阅读
导读: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及敏感领域知识体系,应限定在最小范围。内部文件是文牍传播工具。一种介于保密性和公布性之间的准保密文件,运转和使用分“条状”范围和“块状”范围...

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及敏感领域知识体系,应限定在最小范围。

内部文件是文牍传播工具。一种介于保密性和公布性之间的准保密文件,运转和使用分“条状”范围和“块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知悉国家秘密,是指合法了解、掌握国家秘密。知悉国家秘密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不是政治待遇,更不能以行政级别的高低来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定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保密工作的关键环节。《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对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接触范围提出了原则要求。规定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或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领导人限定本机关、单位的具体接触范围。同时还规定,工作需要时,上级机关可以改变下级机关、单位限定的国家秘密接触范围。目前,有些机关、单位以行政级别作为知悉国家秘密的条件,致使一些不应当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知悉了国家秘密,扩大了知悉范围,失去控制,造成泄密;另一方面,应当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却不能知悉,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各机关、单位在定密工作时,应当以工作需要为原则,及时、准确地划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

1,涉密会议、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2,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

3,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或文件、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会议、活动的密级。

4,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参加人员资格,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

5,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严禁知悉范围之外的人员参加或者他人代为参加。

6,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对承办单位、参加人员(含列席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

7,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设施和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责任,要求其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严格限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记录。蔡某以前职位较低,仅能接触秘密级别的国家秘密,不用作书面记录。升职后的蔡某能知悉机密级以上的国家秘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应作出书面记录。这是从知悉范围的角度对国家秘密的保护。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严格明艮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出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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