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延长_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3:02:18 人阅读
导读:谢谢系统邀请:从楼主提问分析,大概是这个公司为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也没资格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打自己的小算盘,超出工伤申报时限,就不存在工伤赔偿了...

谢谢系统邀请:从楼主提问分析,大概是这个公司为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也没资格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打自己的小算盘,超出工伤申报时限,就不存在工伤赔偿了。其实这是一种耍小聪明的错误想法。因为工伤就是工伤,馍馍不吃盘中放着,谁也改变不了事实,是的申报工伤,法律有时限规定,

超出时限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了。那么因单位

在期限内没有为员工申报工伤事故,造成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上也没规定超出时限就拉倒呗。可以做个司法鉴定,鉴定出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讨回公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30日和1年均不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的处理时间和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仲裁处理时间,超过时间后再去申请工伤,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可见,您所说的超过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进行申请。

至于您说的申请认定工伤的材料不齐全,您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进行准备或到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咨询,在此提醒您,要尽快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伤发生时的证人证言。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工伤认定时间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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