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_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3:22:45 人阅读
导读:1)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年限:在具备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可供选择的时候,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收的优惠政策,使得折旧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的现值达到最大。2)尽...

1)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年限:在具备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可供选择的时候,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收的优惠政策,使得折旧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的现值达到最大。

  2)尽量采用备抵法核销坏账:直接核销法和备抵转销法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水平不尽相同,备抵法事先计提坏账,费用前置所产生的税收利益,相当于获取了一笔长期的无息贷款。

  3)巧妙安排税前限额扣除项目: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借款利息,计税工资等经常发生超过税法扣除标准的现象,导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重了企业税负。在所得税筹划中,应当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会务费,差旅费,尽可能减少业务招待费用。通过企业经营决策的改变,打破借款费用,计税工资等税前扣除的限制,成功地节税。

违反各种法律行政法规的罚款、滞纳金,超过允许扣除限额的招待费,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及公益救济性捐赠超限额部分,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超年度限额部分,以前年度费用,超标准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未取得合法扣除凭证的支出,超税法规定多计提的折旧,等等。

和个人相关的包括:5000预扣除+三险一金+六项专项扣除(符合几项扣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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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前扣除和税后扣除的区别:主要是计税基数不同,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所以税前扣除相对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小一些,应纳所得税额也就会降低,税后扣除是不能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肯定会高,应纳所得税额随之也会增高。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很多,它们的扣除项目各不相同。对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实行定率相合的扣除方法,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采用定额扣除800元的方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计算企业所得税大致相同,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承包承租经营的应税所得,为经营收入额减去每月800元的费用。--------------------------------------------就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税所得额为按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税前扣除项目有:按国家规定比例计提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省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

  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

  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

  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

  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

  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

  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

  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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