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_离婚后对方拒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1:54:15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看着这个问题就叫人揪心,当你们的孩子真是太不幸了。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婚都离了,也应该释怀了,还揪住恩怨不放,人为的造成孩子与母亲或者是父亲隔离,...

谢谢邀请;看着这个问题就叫人揪心,当你们的孩子真是太不幸了。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婚都离了,也应该释怀了,还揪住恩怨不放,人为的造成孩子与母亲或者是父亲隔离,使孩子失去一方的关爱,应该扪心自问,你们的内心愧不愧疚啊?

本来父母离婚,造成伤害最无辜的就是孩子,双方的恩怨还在继续,说到点子上,你们就是把怨恨无端的嫁祸在孩子的头上,把父母留存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无情的人为击得粉碎,这对孩子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

依据法律规定;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剥夺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也不能阻隔和剥夺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

如果说离婚以后,你担负起了法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按时交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前夫不让你看孩子,这是违法的,由于前夫违法在先,你可以将前夫依法上诉到法院,有能力的话,还可以要求法院更改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说你离婚以后,没有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前夫不让你看孩子,一是他心胸狭隘,二是要你为自己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买单。就算你把前夫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肯定会支持你,同时也会谴责你不养孩子的行为,你好意思吗?

最后,提问者可以随便提问,答问题者就要根据分析才能给予答复,在答问中有冒犯的语言,就请提问者宽恕和谅解。谢谢!

感谢悟空邀请,来回答离婚后只要孩子抚养费却不给看孩子这个问题。我很气愤也很无语,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目光短浅,不计后果的父母呢?



父母离婚,孩子是最无辜的了,生在你家不是他意,大人离婚也更不可能是他的错,可他小小年纪却要因此承受很多,不完整的父母之爱,缺乏安全感,更可怜的是成为父母某一方的私有财产,作为打击和控制另一方的筹码。婚都离了,往日的恩怨俱已清零,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大事,所有的联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中心。说两个身边的例子,大家评论评论,怎样才是最好的办法?

两件事的主角都是我同事,我们是省类一级站,所以员工很多,A同事书香门第,技校站务专业,性格温柔,又正值青春,同学同事中都有追求者,不知她怎么看走了眼 ,嫁给了一个妈宝男,婆婆强势到上门打了女亲家一耳光,交恶如此,同事就离了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同事付抚养费。奇葩的事来了,当事人妈宝男云游四方,不足五岁的女儿留给奶奶照顾,那可恶的前婆婆就只要抚养费,不给同事看孩子,还灌输孩子她妈妈抛弃她不要她,小学时同事还在课间偷偷送些零食看看她,初中就生疏了,高中更不愿见面了,18年考上大学都没通知她妈妈,我同事一直未婚,骨肉分离的煎熬让她无比的沧桑,前婆婆虽然把孙女带大,培养上大学,但女孩性格内向,单亲家庭的痛会是她心中挥不去的阴影。奶奶这一生,有孙女陪伴,或许还有成就感,但一旦奶奶老去,丢下这不知爹疼娘爱的姑娘该多么的孤单?



B同事是个年轻的美女,身材好颜值高,具文艺气质还兼幽默细胞,自身条件好,也找到了好儿郎,一时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非常的登对,可是好景不长,狗血剧临,男方出轨,同事义愤难平,净身出户离了婚,孩子也归男方抚养,也是奶奶照顾,同事给抚养费。但B同事的前婆婆非常明理,说你是她妈,随时可以来看她,还经常打电话沟通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因为家庭氛围宽松,小女孩心理健康,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后来B同事再婚,她便像个小蜜蜂,两个家两边酿蜜。爱孩子,就要让他得到更多的爱,孩子因为被爱,才具有爱的能力,才能享受爱回馈爱。



所以,只要你对孩子没有负面影响,你可以先礼后兵,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找长辈,朋友做工作,实在不行就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捍卫探视权。

谢邀!父母离婚,其实伤害最大莫过于孩子。按照法律,不论孩子判给谁抚养,俩人都有看护的权利。如果夫妻俩人是协议离婚,那看孩子可以协商。若果夫妻已成仇人般,对方不愿让你看,那还是不看的好!作为父母,已选择走了离婚,那就是早把孩子置之度外了,不看也好,省的夫妻矛盾升华。若果非要看孩子,那就走法律程序。

有一种和前任的关系叫,老死不相往来。孩子随缘。

分居,闹离婚。这个,你们大人之间的事情。而且,这不是还没有离婚嘛。这不,还没有判下来到底孩子归谁不归谁嘛。即便判下来了,对方还有抚养的权利、探视的权利啊。不管是孩子的爸爸抑或是孩子的妈妈,都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权利。这都什么玩意儿呢?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男方有这个抚养权吗?当然还没有。那么,干嘛做母亲的不能看做孩子的?这个,可以先告他一回。也不是什么夫妻之间的矛盾,这是不懂法的人作出的变态事情。如果为了孩子好,就应该极力避免这样的矛盾。难道,孩子不想见到自己的妈妈吗?即便你们离婚,即便孩子跟着男方。孩子,也会想着自己的妈妈。这个血浓于水的亲情,谁也分割不了、谁也代替不了。男方真的为孩子着想,就不该这样做。也唯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啦!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有监护权的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和剥夺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还规定,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依法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也有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如果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者是其它的经济来源,但又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孩子,这是属于民事矛盾纠纷。要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丧失了体力劳动的能力,既没有收入,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抚养孩子,要探视孩子,遭到对方拒绝,对方的拒绝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如果对孩子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正常的缴纳了对孩子的抚养费用,履行了自己对孩子的义务。无故被对方拒绝探视孩子,可以将对方告上法院,依法正常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是更换对孩子的监护权。

您好。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您问:

离婚后对方拒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呀,不知道你们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到了民政局去领取离婚证?还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到人民法院去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

不过,从您的问题来看,既然连孩子都不让探视,说明双方隔阂比较深、分歧比较大,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诉讼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我就想问在离婚的过程中有没有提到探视权问题?在判决里有没有对探视权进行判决?

如果有就按判决去申请执行;

如果没有,您就提起探视权之诉,诉请行使探视权,把探视权以判决的形式落实下来。

这一方面是给对方一个威慑,二方面是让对方意识到,您是真的要探视孩子,三是必要时可以借助国家的强力。

不过这其实只是权宜之计。

最好的,还是您跟对方协调好、协商好、沟通好,双方都不要那么激烈,不要那么对抗,为了孩子,还是要平和一点。

然后,您要检讨一下自己做得怎么样?

抚养费是不是按时支付了,对孩子是不是真正的关心了。

祝您如愿。

【法律咨询】

我是小王,2016年5月我与前夫夫妻感情破裂,本来准备,签订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离婚的,在孩子抚养权一事这方面没有谈好,后来我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归前夫抚养,抚养费由我承担40%,前夫承担60%。离婚后前半年,我去看孩子,前夫比较配合,今年过年后,我再去探望儿子是,前夫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

【律师说法】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往往存在带小孩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的现象。虽然取得了探望权,执行起来也是一件难事。

从法律方面来看,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无法见到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据统计,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很难顺利完成学业,容易沉醉于酗酒、暴力、毒品等不良行为,也可能对将来寻找伴侣、组建家庭失去信心。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福妞提醒家长们要改变观念,把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分开来看待。作为家长,有责任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心理成长环境,即使离婚,也不应该在孩子面前说对方的不是。要告诉孩子,父母不在一起,并不影响两人对他(她)的爱,尽量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们造成的心灵伤害。

本案中,如果小王与前夫的生效判决书有涉及探望权的内容,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如果判决书未涉及探望权的内容,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时,您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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