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_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08:25 人阅读
导读:【每日讲法观点】法院不予受理案件通常是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其效果等同于撤案,但本质意义是因为所受理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法院为什么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每日讲法观点】法院不予受理案件通常是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其效果等同于撤案,但本质意义是因为所受理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

法院为什么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原则上都需要案件符合相应的立案标准。就拿大家普遍接触的民事案件来说,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主要如下:

  • 原告是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具体、唯一;
  •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不管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还是之后,只要人民法院发现案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比如原告并不是这个案子的利害关系人、被告的身份信息无法明确具体、原告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等,都可以以裁定的方式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上一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是否正确作出审查,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案件应当立案受理,可以直接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重新立案受理。

不过,建议当事人仔细考虑为什么人民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案件确实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应当及时作出修改、更正,待修改更正完毕之后,重新向人民法院立案。

总结

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裁定,其效果与撤案类似,结果都导致人民法院对案件不做出实体的审查,不会进入正式的审理阶段。

但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一般都是有原因,比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这种情形如果人民法院还依然受理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就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了。

回答你的问题:简洁明了的告诉你,起诉的话,找对了管辖法院,只要材料准备齐全,法院会受理你的案件。

扩展一下:如果在案件受理之后,对方提出来你的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你又拿不出来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请求没过诉讼时效,那你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就不管了,你就该想一想除法院起诉之外的其他方法来要回你的钱了。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首先,关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生效后,2017年10月1日开始,诉讼时效调整为三年,你这欠条在这个时间之前签的,确定的是普通债权,两年诉讼时效,并且自欠条签订之日起,加上两年,并未到2017年10月1日,所以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并且不能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不提诉讼时效的抗辩,就对你没影响。其次,对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看你的债权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没有或者想不起来,可以自己动手操作,促使对方承认欠款并履行还款义务,还完还好,没有还完再去起诉,如果对方不认不还,那就祝你好运。

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所以类似情形还是早些采取措施比较好。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谢谢邀请。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不能拒绝受理案件。因此楼主问的法院说年底结案不受理案子是违法行为。但是,司法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年底结案率与法院法官奖金挂钩的问题,导致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法院都控制案件的立案受理,只是强调不会马上按照正常程序开庭审理,并非不立案受理。就拿这段时间来说,当事人也好,律师也罢,起诉案件都收录到法院的网络平台(微法院或云解纷),案件资料法院也收进去了,但是并没有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很可能会拖到2021年1月1日以后才集中处理。

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案子,法院也会按照正常流程处理,比如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等。年底了,法院也要清理盘点一年累积下来的案件,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都很大,不能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案子也属于正常情况,不必过于纠结。

楼主反映的情况,可以和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沟通一下,让他们先把案件材料收录审核,符合立案条件后电话通知当事人去缴纳诉讼费。时间晚一点可以理解,但是直接就不收材料,很多当事人是接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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