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需要。保证期间就是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间,如果保证期间已过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这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来承担责任,此项法律规定在保护担保人的同时也督促债权人及时维护自身的权利。
保证期已过,保证人未提出免责抗辩,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不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债权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借款),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请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题主所述的这种情况,需要结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共同来判断。
1、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
根据规定,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关于保证期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
(2)如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3)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诉讼时效
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
连带保证,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则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
保证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最新的规定,应为3年。
3、最后
如银行贷款还款期届满后,且未在规定的保障期间及有效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好读书不求甚解,尤喜武侠、推理,欢迎朋友们相互交流学习。
你可将借钱的人和担保人一块起诉。这个还要看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