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量刑_敲诈勒索立案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18:17 人阅读
导读:其中之道反制其人之身!敲诈勒索要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来讨论。未达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接受治安处罚。如果达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则要承担刑...

其中之道反制其人之身!

敲诈勒索要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来讨论。未达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接受治安处罚。如果达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1)一般的立案标准是2000-5000元以上,具体数额视不同地区而不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多次敲诈勒索的,刑法未规定数额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罪只要实行了该行为就会被判刑、立案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的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1、敲诈勒索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敲诈勒索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3、敲诈勒索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4、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达到立案标准,要符合以下两点:

1.数额较大。各个省、自治区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同,每个省和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一般在2000~5000元左右起算。

2.行为上要使用要挟或者胁迫的方法,手段不限,只要对被害人内心产生恐惧,或者感受到威胁,被迫交出财物就构成胁迫。



每个被害人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根据个体特点,产生不同效果。典型的胁迫方法如揭露他人隐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死亡威胁等。

8月4日,浙江杭州一名男子在嫖娼后支付了800元服务费,该女子以要暴露其嫖娼行为为由,索要6000元封口费。男子交钱后,该女子又将封口费提高到1万元,男子忍无可忍报警,女子将面临敲诈勒索罪的刑事处罚。


立案程序

敲诈勒索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去辖区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对报案的事实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被敲诈的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证据,如电话录音、录像、恐吓的短信、朋友的证言、转账凭证等,最重要的是要证明被敲诈和恐吓。



不立案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犯罪立案是比较慎重的。如现在套路贷很多,这类形式的带有人身威胁性质的讨债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会认为是民事纠纷,除非出现较严重的人身侵害,如非法拘禁、殴打等,仅言语威胁很难立案。

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支持请关注+点赞,谢谢~

1、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2、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