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有赔偿金吗_如何向老板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3:13:08 人阅读
导读:谢邀。你可以劳动仲裁工资不发这件事但是因为你是主动离职。所以N+1拿不到了。不过公司拖欠工资是有补偿措施的详情可以联系您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工资都不发,怎么可能会...

谢邀。你可以劳动仲裁工资不发这件事

但是因为你是主动离职。所以N+1拿不到了。不过公司拖欠工资 是有补偿措施的

详情可以联系您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工资都不发,怎么可能会给你赔偿?

但是,因为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发工资,导致员工主动离职,可以将工资和赔偿一起申请仲裁。

1、因不发工资劳动者提出离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根据这个条款,公司不发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出辞职没有问题。

2、工资和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是公司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法律依据。

现实情况中如果不是故意刁难员工,确实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发出支付令也很难拿到手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但即使被判要公司给予赔偿,在工资都难以发放的情况下,能不能做到赔偿就很难说了。

对于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与其他同样情况的同事一起去,充分的证据和影响力,可以更快促进应得工资的追回。

3、就业需擦亮眼睛,别被套路和陷入恶性循环。

现在企业用工难,但另一方面很多劳动者就业也难,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愿意就是信息不对称。

劳动者在求职时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效益、口碑等方面做了解,即使在入职前了解不够详细,入职后也需要关注这些方面信息,苗头不对早点撤,别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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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说,老板连工资都拖欠,怎么可能会支付给你补偿金和赔偿金呢?这是站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角度上讲的风凉话。

当我们提供了的工作,老板不给工资是非常气恼的事情。尤其是劳动者本来是以工资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个体,不给职工工资简直就是不让职工生存。因此,国家是严格禁止拖欠工资的行为,并对拖欠工资有严格的处罚力度。

拖欠工资可以判刑。过去叫恶意欠薪罪,现在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要通过转移财产、逃逸等方式,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5年西安一石材厂老板因拖欠职工工资,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于工资报酬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为了配合相应《劳动法》的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4年也出台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因此,当企业拖欠我们工资的时候,我们应当依法进行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不过拖欠工资就白拖欠了吗?没有什么补偿吗?这一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还真有规定。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正常工作前12个月的工资待遇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第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拖欠职工工资或加班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补发并加发25%应发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两项规定,就是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对职工的补偿。

因此,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行为最主要的还是依法上前维权,否则只能眼睁睁的看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不划算。只要我们了解法律知识,依法去维权,总会有更多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谢谢诚邀!平时拖欠工资,年底结清,辞职能申请补偿吗?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有点奇怪的呢,

平时拖欠工资?这种做法本身就已经是违反法律的!


法律有规定,必须按时(天、周,或最迟在下一个月结清上一个月的工资)且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另外,题主如果辞职,不存在去申请要回本属于你的工资的,这些工资,本身就是在平时就要及时足额支付的,任何与此相违背的合约或协议,都是违法的,属无效的!


因此,题主应在平时就要争取这些权利的。

如果到了年底了,你这种情况,那也不是叫申请要回工资,

而是要求要回工资,更不存在什么申请补偿的说法!


希望题主按正常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李总理在本年度三月份的会议上,才刚刚强调了要关注劳动者、农民工要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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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按照《劳动法》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应该有,只不过走相关程序比较麻烦,所以有时也就主动放弃了。

2007年,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机关拖欠1一2月份两个月的工资。由于当时大家都在机关工作,不好意思讨要,所以对方一直拖到了现在也没有给。虽然总经理换了,但是,董事长包括原来的领导班子,基本上没有动,每次提到这个事情,对方都会说:“再等等……再等等……”

另外、还有我们退休后,按照政策规定:是独生子女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给予一次性30%的补贴。17年退休时单位答应分两次付清,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见着。有时候也真的想撕破脸皮,到上级机关进行投诉,可是反过来一想,我们毕竟在一起工作多年的老伙计,不想为了几千块线,伤了和气和弟兄们之间的感情。可是,那些钱毕竟是我们应该得到的呀,我们单位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大部分都不是独生子女。

对于此事,我们也非常纠结,请各位网友为我们出出主意,想想办法。有什么良策才能使单位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支付拖欠我们的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呢?


谢邀请:讨要工资确实要讲究方式方法,这也要看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老板,拖欠的数额、单位是一种什样的经营情况。讨要拖欠的工资,不外乎以下几个途径:

一是直接的;因为你是当事人,知道整个拖欠工资的来龙去脉,凭借和老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就是论事,不必拐弯抹角,也便于沟通。讨要时实事求是的将个人的事情、家庭状况向领导说清楚,请求领导的同情和支持。

二是间接的;通过同学,朋友,亲戚从中协调,为了达到讨要工资的目的,必要的时候只能委曲求全了,也可以通过间接的关系,让出面为你帮忙办事的好友,请老板在一起小酌一顿,以小的投入,换取较大的回报。

三是依法维权;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使用过了,而且多次讨要无果,你也不要抱多大希望啦!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好所有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装。包括证人证言等一些材料,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聪明的企业领导都知道,一旦劳资纠纷诉讼到劳动仲裁部门,如果败诉了,不但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而且有可能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支付诉讼费和罚款。

当然,拖欠的工资,如果数额较小的话,最好不要撕破脸,还是以请求的语气讨要比较好,毕竟还要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凡事以和为贵嘛。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员工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或者说提出离职的时候,是否明确指出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所以才导致员工提出离职。如果明确了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过错而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有些时候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比如,在离职申请上只是笼统的写自己要离职或者有的干脆写的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法体现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那么原则上这是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上社保的这些情况,劳动者想提出离职的话,必须要在书面的辞职报告上明确指出,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所以自己才不得不离职,只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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