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区别_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互相斗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3:43:17 人阅读
导读:两个性质不同,一个主动进攻,正当防卫具有防卫性一针见血说:“有错在先的人,必须百分之百的承担因他的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这样就没人敢先犯错了。譬如,先开口骂人...

两个性质不同,一个主动进攻,正当防卫具有防卫性

一针见血说:“有错在先的人,必须百分之百的承担因他的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这样就没人敢先犯错了。譬如,先开口骂人的被打,先打人的,反而被打伤,都是有错在先,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心脏病,高血压复发作。)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别在于你遇到的是一个好法官还是一个坏法官。法律是死的,法官分好坏。

区分:正当防卫是合法的,法律是鼓励的;相互斗殴是违法的,法律是禁止的。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根据刑法20条的规定,系指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合理采取造成一定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的方法、措施,一般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从表面上看,也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的损害,但是其本质是“正义”的合法行为抗拒“邪恶”的不法行为所进行的斗争。从道德层面上看,这系见义勇为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看,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正当防卫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主观上必须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的目的;(2)行为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3)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个必要限度要求,防卫行为一般应与不法侵害行为相称,或者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但不能过于苛求,防卫行为都是被逼迫的紧急情况下发生,认定“必要限度”时,应当设身处地,并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具体案情发生时的坏境中进行判断、把握,否则可能对防卫人不公允。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另外,需要关注的,就是“无限防卫权”,即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相互斗殴

相互斗殴,一般系指行为人双方都基于侵害他人的故意而实施的相互攻击对方的行为。

互殴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理由在于:(1)双方客观上实施的都不是防卫行为而是侵害对方的行为;(2)双方主观上都没有防卫即保护合法权益的意思。

但是,相互斗殴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正当防卫的情形,(1)例如斗殴一方已经放弃斗殴行为而求饶或者已经躲逃,但对方仍然不依不饶,继续殴打或者继续追打,此时放弃斗殴一方具备了实施正当防卫条件的,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还如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若一方突然采取非常激烈地手段进行攻击,另一方的人身安全(生命)受到紧迫地严重威胁时,亦应该允许“另一方”进行正当防卫,否则重大权益(生命)将会受到严重侵害,当然,这类情况下认定正当防卫须从严把握。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等。

在于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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