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有什么后果_为什么这么多人借高利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59:18 人阅读
导读:原因很多,现在大学生有很多家里条件都比较好,同龄人之间相互攀比,生活成本也随之增加,买衣服啊鞋子啊名牌啊、男女朋友出去约会送礼物啊都会提高生活成本,没钱花也不愿...

原因很多,现在大学生有很多家里条件都比较好,同龄人之间相互攀比,生活成本也随之增加,买衣服啊鞋子啊名牌啊、男女朋友出去约会送礼物啊都会提高生活成本,没钱花也不愿意出去兼职,借贷来钱比较快。不能说他们不懂危害,他们只是想着有钱先花着,没有想过还不上了会怎么样。网贷平台也认准了学生这类群体,经常在学校附近发放小广告,所以很容易就开始借贷了。

有些事情不容易被接受,但又不得不被承认其存在的价值,比如高利贷,所谓存在既合理,高利贷之所以存在,确实有他合理的一面。

1、为什么会选择高利贷

不得不说,国内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基本以银行为主,并且银行更多倾向于大型企业和国企提供贷款,对于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而言,想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贷出来钱的难度非常大。大家之所以愿意从银行贷款出来,是因为银行利率低,但银行出于自己风控的原则,不愿意给这个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可企业经营又需要贷款,怎么办?

只能是把企业推到高利贷那里去。

个人就更是这样了,虽然名义上银行都会有一些个人贷款业务,但有几个人真能从银行贷出来款的呢?如果你有房子车子可以抵押还好说一些,对于无抵押物的个人来说,银行贷款的大门基本是向你关闭的。

但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个人用户也是有资金需求的呀,当这个需求非常强烈而银行又不能满足他们需求的时候,选择高利贷便被很多人纳入可选方案中,并不是他们想去选择高利贷,而是除了高利贷,他们别无选择。趋利避害这种事情是人类本性,谁会不懂呢?

2、被玩坏的校园贷

校园贷这种产品,如果从道德层面出发,确实不应该出现,向明知道没有收入的人群提供高利贷,我们确实有无数个理由谴责他们。

但从商业的角度讲,对这件事情又无可厚非,因为利润足够大。马克思说了,当利润达到300%时,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这里的一切包括道德、法律、人性以及所有你能想出来让大家不去做这件事情的理由。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骂给学生放贷的人不道德,但还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在从事这件事情的原因,在他们看来,利益要比道德重要得多。

这里的问题在于,学生并没有收入,向没有收入人群放高利贷,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呀,这些人傻么?

能放高利贷的人,坤鹏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不仅不傻,还要比一般人聪明。学生虽然是无收入人群,但学生的父母有收入啊。孩子欠钱,被追的无路可走,作为父母,谁会视而不见呢?显然大多数家长不会,倾家荡产也要帮孩子把问题解决了,这就是中国的父母,这就是父爱和母爱。

高利贷放贷者正是抓住了父母会为孩子兜底的心态,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给学生放贷。

当然,高利贷也有风控,但与银行不同,高利贷是通过小额和高利息来分摊自己的风险。小额的好处是,即使有10%的人不还贷,本金也没有多少钱,高利息的好处是,只要有50%以上的人还贷,他们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利润。

3、为什么会有裸贷

至于题目中提到的裸贷,从2016年开始坤鹏论一直在关注,中间也写过几篇相关文章,分析了这件事情之所以能够存在,其背后的原因。之所以可以有人接受裸贷,两方面原因:1、概率,不管什么事情总是会有人接受的,可能大多数人认为这个事情难以接受,但总会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这个事情是可以接受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了。事实证明,出卖自己身体远比犯罪更容易一些,所以能接受的人多也就可以理解。还有比裸贷更荒诞的事情也不乏接受者;2、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能力偿还或者对方公布的照片影响不到自己之类的。

4、不能一棍子打死高利贷

还是那句话,存在既合理,高利借也有他好处的一面,比如《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使用的过桥贷,很多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都会用到过桥贷,那种超短期,利息很高的贷款,比如贷款3000万使用1周时间,利息就有90万之多。2013年曾有民间组织调查显示,“过桥贷”平均融资成本年利率为45.58%。企业都知道过桥贷利息超高,但短期急用款,除了过桥贷,难道要去银行贷么?银行的贷款手续之漫长,时间上肯定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多少都会有影响。像我小时候家里要借钱去做生意。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心理上多少会有变化。

第一.哪怕你最终还清了,没给家里带来任何危害。但是借高利贷会给小孩不安全感。感觉养育我的父母快要养不起我了,害怕哪天还不起会不会有人来要债,那时候该怎么办。各种担忧,会影响孩子的生活状态和投入学习。

第二.如果最终还不清,虽然现在法律上并没有要求父债子还。但是作为被你养大的孩子,他肯定不会离你而去。他会跟你一起去承担这个后果。

综上所述,在外面借高利贷必然会对孩子有影响。孩子会有自卑感,影响学习,影响心态,甚至影响他的一生。

不知道看了此文的小伙伴,你觉得我说的对吗?你认为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并不是约定的所有利息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向私人借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是职业放贷人,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

高利贷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其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高额利息的,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高利贷利息=借款数额*利率*期限。举个例子:月利5分的高利贷,借款金额20万元,一个月的利息就有200000*5%*1=10000元。

职业放贷合同无效

正常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与以放贷为职业的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借款服务,以赚取高额的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经营目的,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其订立的借款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职业放贷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语:向私人借高利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可以不还,未超过的部分仍然需要偿还,未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金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出借人是职业借贷人的,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为了缓解日常生活、生产的急需,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该诚实守信,遵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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