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回迁房原房主反悔案例_买了回迁房房主想反悔?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4:24:50 人阅读
导读: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是有做中介这方面的业务的,以下是个人拙见:1.中介介绍的,他难逃责任(你有没有和中介私签协议,例如他必须保证此房源的干净,以及房主如果反悔他...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是有做中介这方面的业务的,以下是个人拙见:1.中介介绍的,他难逃责任(你有没有和中介私签协议,例如他必须保证此房源的干净,以及房主如果反悔他负何责任?)2,房主反悔是什么原因?安置房交易属于民间法律案件,法院方面很难去走房产的正规程序,所以建议买卖中介三方私下“和平”解决。3.找律师咨询。第二点应该是最后才去做的。请前辈指点。谢谢。

没什么好办法,安置房买卖如果出现纠纷了,或者预计房主计划违约,你就要去找律师谈谈诉诸法律的胜算。对方既然走出这一步,很可能也是找律师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所以你作为当事方也要咨询多方意见,不要被一些律师急于求成的观点忽悠。这种纠纷实际上比较常见,而且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以前京郊宋庄一个私人院子卖了之后房主觉得卖的亏了,几年之后起诉买家说宅基地不能卖,我不懂法,现在要收回。结果法院判决真是退钱还房,考虑到房价几年的涨幅,显然买家吃了大亏。过了些年还是在北京出了个跟这里一样的案例,那时候好像是为了促进房地产的销售,所以判的结果是尊重买家的权利,认为是双方认可的自愿交易,不能反悔。举这两个例子是想说,这个的法律结果有比较大的摇摆性,很难给个定论。安置房如果不是熟人卖的,或者你可以吃定对方不会反悔,最好不要想着占便宜吃大亏。

交易过户了,就无法反悔了。过户前反悔,只能协商解决。

龙岗目前二手房4-5万,回迁指标房低于2万?看似诱人的回迁房,能不能买?购买回迁房,最大的风险是房价上涨之后业主反悔吗?回答题主的问题前,不妨先看个案例。


买回迁房6年零10个月,被判定为债权


先来一个回迁房交易的真实案例,跨度6年零10个月。


大冲村民郑先生因为旧改,可以获得933.315㎡的回迁房。


2012年1月2日,许女士签订了《南山区××××旧村村民物业拆迁安置补偿收益转让协议》,以2万/㎡的价格,合计350万,买下郑先生未来的175㎡拆迁补偿收益,即房产。


后来,郑先生看到房价上涨,且拆迁补偿费用也是许女士收取,要求加价20万。


许女士称,最后约定增加的20万,她先付8万,过户后再付余款。


并且举证,在2012年11月23日前,她和家人陆陆续续付给郑先生358.745万元。


2015年初,郑先生把分下来的回迁房钥匙给到许女士,并在6月签订补充协议,许女士准备装修。但一直没有配合去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甚至联系不上了。


看似正常的故事,开始变得离奇起来。


先是,余先生拿出一份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表示郑先生已经把这套房子租给了他,从2015年10月14日至2035年10月14日,并且由他来负责装修。


并且在当年11月报警,诉许女士强行损坏防盗门及监控设备、侵占房屋。


许女士也表示,一直不能入住。


又过了一年。2016年11月22日,这套房甚至被法院查封了。


原来,郑先生欠下亲戚刘先生597.5万元债务,外加利息84万元。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对郑先生名下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而且,刘先生称,因为郑先生欠下的巨额债务,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这套房子已被3个执行案件和2个民事案件轮候查封。只要债务没解决,这套房子将始终处于被其他案件查封的状态。


几经折腾,许女士和郑先生《南山区××××旧村村民物业拆迁安置补偿收益转让协议》于2017年12月21日判定解除。


2018年12月28日,法院判决,许女士未能证明她已经实际占有这套房子,她和郑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享有债权请求权,但并不当然享有房产的所有权。


加上该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更没有转移登记至许女士名下,所以许女士请求判决房产归其所有,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书上传日期是2019年11月23日,也是关于这个案件能够找到最后一份公开判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大冲城市花园”,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多为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买回迁房最大风险,不是业主反悔,是旧改烂尾


能不能买?怎么买?还是得看看业内专家的看法。之前@深圳买房计划便做了个关于回迁房的稿子,邀请了三位专家共同回答近期关于回迁房被问到最多的5个问题。内容很干,需要细心看完。


简单总结起来:

1、回迁房最大的风险,不是业主反悔,是旧改烂尾。

2、已经购买回迁房的,和村民、开发商分别签订合同,并且村委见证,城市更新管理监管备案,尽量降低风险。

3、最高院的判决里面,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管买卖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这个拆迁补偿利益归买家所有。

4、没有绿本和猪肝本的农民房反倒对买方更安全。

5、不是所有的回迁房,将来都可以换到红本的商品房。

6、土地整备赔的回迁房不限购,但持有10年后才能补地价转红本。

7、深圳没有传统意义上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只有建在国有土地上的“违建”,所以514规范和深圳小产权房、指标房无关。

8、不碰绿本房和已备案的猪肝本房,买完后当天去开发商旧改办签拆赔协议,签完再付全款。

9、回迁期房买卖由于多数出售时并无任何权属证明,且跨时长,房价波动大,法律风险高,建议大家慎重购买。

专家问答实录

  •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
  • 小产权领域“深喉”宁先生

Q1:有的回迁房和村民签约,有的是和开发商签约,有什么不同,哪一种相对更安全?


张茂荣:购买回迁指标房只能和权利人签约,权利人是村民的,需要股份公司和项目公司认可。认可的方式是,与项目公司签署拆补协议,股份公司见证,权利是项目公司从开发商处购买的,直接与开发商签署拆补协议。理论上说项目公司毁约风险比个体村民小。


周争锋:直接和村民签约的,属于在拆迁补偿前面签约,购买的实际上是房子,而不是拆迁指标。在项目公司签约的,属于村民已经签了拆迁补偿合同了,然后他卖这个拆迁指标,村民配合去项目公司去做更名。不管是采取哪一个方式,最终判断标准是,这个项目有没有立项,并且经公示完成拆迁补偿合同备案。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最终没有办理备案程序,和谁签都没用。转让拆迁指标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但是直接购买待拆迁房产搏拆迁赔偿的,以后可能会有纠纷,也可能战线拉得超级长。


宁先生:旧改范围内的农民房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可以把农民房卖掉。卖掉后,买卖双方当天就去开发商的旧改办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完协议后,最大的风险就是时间。


Q2:回迁房最大的风险都是业主反悔?如果业主反悔,买房人会不会财房两空?


张茂荣:为规避购买风险,无论是与股民签约还是与项目公司签约,所签拆补协议都要村委见证,并在城市更新管理监管备案,行政备案是防范业主反悔的最大保障。购买回迁指标房的最大风险不是业主违约,而是项目耗时过长甚至烂尾。以目前深圳城市更新制度来说,主要还是市场化运作,协商拆补,如果出现木头龙项目一样的“钉子户”,可能导致更新遥遥无期。


周争锋:如果是购买的拆迁指标,也在项目公司变成了更名手续,买受人成为拆迁补偿合同的补偿对象,项目公司完成了备案手续,这个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风险,剩下就是这个项目能不能正常开发竣工交房。但是和村民签购房协议搏旧改,房子本身什么证明都没有,那么谁占有使用,就可顺利的完成这个拆迁安置手续。如果说这个房子本身有绿本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可能和登记产权证的人去谈房产证注销的事,可能会发生纠纷。在最高院的判决里面,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管买卖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这个拆迁补偿利益归买家所有。


宁先生:没绿本(国土局两规后颁发的《房地产证》)、没两规时已备案过的猪肝本(90年代宝安县政府颁发的房产证)的农民房,原业主即使反悔,法院正常情况下不受理案件,没本证的农民房最安全,原业主即使反悔也没啥用。


Q3:有传言回迁房能突破限售政策?是不是有些回迁房不能办理红本?


张茂荣:回迁指标房交易的是回迁期权,目前尚无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因是以买家作为回迁户名义与项目公司签约,回迁后的房屋性质属于回迁房,所以确实“不限购”、“不限售”。不动产登记中心体现出来的买家身份就是回迁户。但客观地说,里面存着一些监管的灰色地带,如买家事实上不是村民,不是回迁户。


周争锋:拆迁的本质是以房换房。根据深圳7.31政策细则,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后,不受限售政策影响。回迁房的种类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回迁房都是红本的,你要看回迁的土地性质,还有拆迁公告。通常情况下红本的回迁肯定是红本,但是非红本的房子,回迁的时候有可能是红本房,有可能也不是红本房。坪山国土局网站也有,坪山某地块开发的回迁安置房不是红本商品房,购买后也无法通过补交地价变更为红本商品房的温馨提示。


宁先生:回迁房可以突破限购,不看有没有购房资格,城市更新、棚改回迁的都是商品房,不但不限购,连3年限售都没有,二次交易时才有3年限售。土地整备赔的回迁房不限购,但持有10年后才能补地价转红本。


Q4:5月14日自然资源部出台规范,提出“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后续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更名登记?


张茂荣:514最新规范与深圳小产权房、指标房毫无关系。深圳经过1992年的“统征”和2004年“统转”,已实现了全市土体国有化,不存在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小产权房的情况。而内地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小产权房本身就不合法,不予登记办证使其合法化是既有存在,自然而然的事。


周争锋:在法律意义上,深圳从2004年以后就没有集体土地了,全是国有土地,因此自然资源部这个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在深圳没有适用空间。深圳只有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的区分,没有集体土地上小产权的概念。


宁先生:深圳2004年后已经全部转为国有用地了,理论上深圳不存在盖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只有盖在国有用地上的“违建”。深圳从来没有登记确权过小产权,这个政策和深圳没啥关系。


Q5:如果要买卖回迁房,你觉得什么阶段介入比较好?怎样买比较安全?


张茂荣:回迁期房虽然只有回迁户与开发商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没有任何权属登记,但回迁户与买家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而合法有效。但是,回迁房没有杠杆,一般只能一次性付款,不能贷款。而且,回迁期房买卖由于多数出售时并无任何权属证明,且跨时长,房价波动大,法律风险高,建议大家慎重购买。入市时间节点:立项前、立项后、专规前、专规后、实施主体确认前,不同时间节点价格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越往前价格越低,风险越大,越往后,价格越高,风险越低。


周争锋: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法律风险,搏旧改直接买房子,可能旧改等待的会时间会非常长,等上若干年以后,可能它的转化率不高。购买拆迁指标价格会比较贵,但它相对来讲安全一点。


宁先生:最好的时间是提前查好规划埋伏进去等开发商进驻等立项,这时候成本最低,但时间最长不确定性最高。最安全的是已立项或已出专规的,比较稳了,唯一不确定的是开发商搞定钉子户的时间。不要买绿本房、已备案的猪肝本房,买完后当天去开发商旧改办签拆赔协议,签完再付全款,这样比较安全。


以上谨代表专家观点,不代表本号立场。


回归到最后,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公平的。


高风险未必有高回报,但要想获得高回报,几乎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仔细算算账,全款支付,各种备案,五、六年提心吊胆的等待,费尽心思博这一把,也许还不如花点精力去淘一套安心的红本商品房。

好多这样的,不是借名买房,而是有的回迁户换了多套房又出售的,一般都是签协议,村委许可,这样的就没啥问题。就是房权证手续不怎么全,反正住着不怎么踏实的感觉。也有出现过反悔的,所以现在一般都去村委找个中间人确认一下。不过还有好多为了帮朋友亲戚孩子上学签假协议的,这样纠纷隐患就大了

我也遇到过这种事,08年朋友介绍的房子,朋友的同事因生意原因,资金紧张,要卖房子,我们签了房屋买卖协议,第二天我付了全款,对方也交付了房子,因为对方当时还有八个月按揭才到期,想到期后再给我过户,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所以就答应了,结果埋下了隐患,四,五个月后,房价很快上涨,到了约定日期,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是生病,就是出差,就是不配合过户,又过了三,四个月,对方明说:要么退钱给我,我退房子给他们。要么按现在的房子价格,让我补钱给他们。后来实在没办法了,便开始准备各种证据,然后起诉了对方,胜诉后对方还是不配合过户,最后还是强制执行的。前前后后耗时近两年时间,心力憔悴!建议你一定保留好各种证据,包括合同,打款凭证,影音资料等等。希望你的事情能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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