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成立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_法人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7:16:36 人阅读
导读: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

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一般对外是法人的象征,能代表企业进行一切法律活动,其以法人代表身份所为的一切行为视同企业所为,企业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其对内的职权一般以公司的章程规定或企业的股东会的授权获得。法定代表人应当维护企业的利益,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违法行为,违反章程或股东会授权的行为或者故意的、有重大过失的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讲,一个公司,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要有自己的名称,二是要有经营场所和人员,三是要有组织机构,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册成立了,就具备了法人资格,从公司注册的角度讲,依法申请设立,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司就算成了。除了特殊要求的公司之外,目前公司注册不需要实缴出资,因此,对于是否具备资金,已经不是必要的条件。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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