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型主要分为哪四种_企业类型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3:29:50 人阅读
导读:1、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

1、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

4、按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不同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按信用等级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6、按公司地位类型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7、按规模可分为: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8、按经济部门可分为: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等等。

9、按企业健康程度可分为:相对比较健康的随机应变型企业、军队型企业、韧力调节型企业,和相对不健康的消极进取型企业、时停时进型企业、过度膨胀型企业、过度管理型企业。

私企、国企、外企、合资企业的区别是从企业所有制的性质来区分的。

私企,官方称之为民营企业,一般泛指大陆的私人资本成立的工商业组织。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居多,行业分布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不过红极一时的明星企业华为,互联网巨头BAT也是民营企业。

国企,顾名思义,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拥有全部或者51%以上所有权的企业,也叫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董事长(一般都兼任该企业党委书记)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管理权。我国的能源、通信、航空航海一般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国航、东方航空等等,当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步有一些私人资本进入这些领域。

外企,就是由外部资本(泛指大陆以外资本)投资兴建的企业,包括港、澳、台资本设立的企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通过税收、减免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再加上我国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吸引了一大批优质的外资企业来大陆投资建厂,我们不仅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从中我们也学习了很多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们有制造业大国走向中国创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合资企业,我们一般特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

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后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发该种执照。

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类型有: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个人独资企业

4、合伙企业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1、国有企业类型 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类型 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股份制企业类型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既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4、联营企业 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5、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 来源:-企业种类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由企业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标准发布年代号组成·企业标准一经制订颁布,即对整个企业具有约束性,是企业法律性文件,没有强制性企业标准和推荐性企业标准之分。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企业标准的代号用“Q/” (“企”汉语拼音“qi”的声母)加企业代号组成,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企业代号按企业隶属分别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通常的企业标准的代号形式是“Q/xxx”。

企业标准的编号由企业标准的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

有些企业按照GB/T 15496~15498-1995的规定,将其企业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并在其企业标准代号后面又加标准类别代号,其中技术标准加“/J”,管理标准加“/G”,工作标准加“/Z”。还有的企业又在顺序号前增加标准分类代号或标准应用代号(如型号)。

在标准发布年代号上,各企业也是有着各自的规定,并不统一。有的一律用四位数字,有的在某个年份前用两位数字表示,在某个年份(如2000年)后用四位数字表示。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