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房产夫妻离婚可以分_离婚协议写父母的房产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5:35:31 人阅读
导读: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还应按夫、妻、子、女的顺序来的;如果是一方主动要求离婚,而且是自愿净身出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对于刚刚步入...

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还应按夫、妻、子、女的顺序来的;如果是一方主动要求离婚,而且是自愿净身出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对于刚刚步入婚姻殿堂,没有积蓄的年轻夫妻来说,结婚的时候要想拥有自己的婚房,那只能是让父母出资帮忙购买,有的情况下,可能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有的时候,可能是一方父母出首付,年轻夫妻贷款购买的;有的时候,可能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对于这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分吗?鱼儿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这个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就为子女购买了房屋,且房本上写着自己的子女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就可以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财产赠与,这个,和子女以后是否结婚,以及结婚对象之类的无关。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如果子女结婚之后有离婚的事情出现,子女的另外一方,无权参与该房屋的分配。

2、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是给一个人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参与该房屋的分配。

从这个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是父母婚后给子女购买的房子,但父母明确表示给一个人,并且还是全款购买的,另外一方,即使这个房屋再升值,另外一方,也完全无权参与分配该房屋的。说白了,在婚姻期间,另外一方,只有居住的权,在离婚之后,这个房屋,和另外一方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3、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只出了首付款,剩下的子女夫妻按月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应协商该房屋归属!

从这个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这是父母婚后给子女购买的,但是因为父母只出了部分房屋款,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但是,剩余的部分贷款由子女夫妻双方还贷。那么,这个房屋,一部分是属于该子女的,另外一部分,需要协商该房屋的归属权。

4、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只出了首付款,剩下的子女夫妻按月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离婚的时候,子女应得三分之二,另外一方得三分之一。

从这个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这个房屋是父母婚后给子女购买的,但是还有剩下的部分房款,是子女双方婚后还贷的,并且这套房子的产权是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先把父母出资的一部分房产,划分给子女,然后再分夫妻双方还贷的一部分房产归属权。

您好!分割父母农村和祖上留下的房产只有在继承的时候(也就是说在父母过世之后)。离婚只能分割属于夫妻俩的财产,而父母的农村房和祖上留下的房产是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夫妻是无权分割的。

仅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离婚前,父母已经在完成分家析产,起草了分家析产协议,并已经完成了财产登记变更,这种情况下,说明家庭财产已经分配给各家庭成员了,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农村房已经有部分转移至子女名下了,这种情况下,一旦子女离婚,就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析产了。

您好,如果该房产是属于您父母的,那么您与您爱人是无法分割此财产的。如果该房产是属于您的或者属于您爱人的,这里要明确一点,是结婚后所有,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存在的,不论是父母的房产,子女出资,还是子女的房产父母出资,如果再出资的时候没有书面特别约定,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和争议。所以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及当时买房时候的实际情况,以及出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相关的证据来综合进行判定。

就目前这个题目而言,如果是父母的房产是由子女出资,那么意味着该房产的产权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而购房的款项并不是由父母出资或者并不完全由父母出资,而是子女也参与了部分出资。对于这个问题,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看子女出资的性质是什么?

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了父母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显然是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自己是不能争取到房产份额的。如果子女主张该房产也有出资,要求返还这部分出资的话,那么子女必须有证据证明当时的出资是属于借贷性质,也就是说是借给父母的,并不是送给父母的,只有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要回出资。如果没有借贷方面的证据,很有可能会认定为赠予的性质,那么就会认为是赠予父母的财产,当父母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也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不能返还给子女。

总之对于离婚时候的相关房产分割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一对一找律师进行咨询。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就您的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我们对财产有没有所有权,只有有所有权,才有处分权。离婚是处理的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只有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既然房产属于父母,就没有处分父母财产的权利,即使处理了,也属于无权处分。

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只能分割自己的财产,不能分割父母财产,当然包括房产。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了各自份额,这叫按份共有,离婚时就依据这个份额进行分割;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份额,仅仅是两个人的名字,这叫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出资方会分得较多的份额,另外一方分得较少的份额;3.无论房产证上怎么标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法律都给予尊重,按照你们商量好的结果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离婚双方是不可以分割他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从法律上来讲,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子女是不能够分割的。



在日常生活中,的确会出现这种情况,男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写在自己的名下,然后把这套房产作为婚房,让小两口就居住在里面,之所以写在父母名下,父母他们担心,小两口虽然结婚了,但如果把房产写在男方的名下,或者是男方和女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分割这样的房产,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担心,有些父母就把出钱买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不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可能子女会说了,父母以前说好的,把这套房产要给我们小两口的,那这种承诺算不算数呢?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房产赠与,不仅要有赠予的意思,也就是说要把房产给他人的这种表示,同时还要求,房产必须过户才可以,在房产过户之前,父母是随时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说,即使父母有了这样的承诺,但在实际上一直未过户,那父母是随时可以反悔,不把这样的房子给子女。



综上,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小两口离婚时是不可以去分割的,因为不属于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你们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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